海航集团及相关企业破产重整案的各重整计划(草案)均已获得表决通过

李华清2021-10-23 20:00

记者 李华清 10月23日,海航集团官方微信公众号发文称,10月23日下午3点,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海南高院”)组织联合工作组、管理人、债权人代表、出资人代表、债务人代表及职工代表等各相关方,对《海南航空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十家子公司重整计划(草案)》、《海航基础设施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其二十家子公司重整计划(草案)》、《供销大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其二十四家子公司重整计划(草案)》及《海航集团有限公司等三百二十一家公司实质合并重整案重整计划(草案)》等海航集团及相关企业破产重整案的各重整计划草案表决情况进行核查。根据核查结果,海航集团及相关企业破产重整案的各重整计划(草案)均已获得表决通过。

上述四份重整计划(草案)的表决结果公示于全国企业破产重整案件信息网上。全国企业破产重整案件信息网公告内容显示,在《海航集团有限公司等三百二十一家公司实质合并重整案重整计划(草案)》的表决中,有财产担保债权组表决同意的债权人所代表的债权金额约为681.29亿元,占该组债权总额的87.58%;普通债权组表决同意的债权人所代表的债权金额约为6138.82亿元,占该组债权总额的82.17%;出资人组表决同意出资人权益调整方案的出资人所代表的出资额约为2233.69亿元,占出资人表决权总额的92.64%。

在《海南航空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十家子公司重整计划(草案)》、《海航基础设施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其二十家子公司重整计划(草案)》、《供销大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其二十四家子公司重整计划(草案)》的表决结果公告中,则分别介绍了各家公司的债权人组、出资人组(注:有的企业不涉及出资人权益调整,则没有出资人组的表决情况)的表决情况。

海航集团及相关企业破产重整案表决情况如下所示:

海航表决情况

(表格来源:海航集团公众号)

全国企业破产重整案件信息网公告,后续,海航集团等321家公司、海航控股等11家公司、海航基础等21家公司、供销大集等25家公司将依法向海航高院提出批准重整计划的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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