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梁冀 10月21日,司法部副部长刘炤在2021金融街论坛---“治理体系与金融安全”平行论坛上致辞时表示,当前,我国处于全面深化改革、经济转型升级的重要阶段,金融业面临难得的历史机遇和创新空间,国内外复杂多变的经济金融形势也提出了诸多新的课题和挑战。我们要整体谋划,更加注重金融法治建设的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以良法善治保障金融业健康可持续发展。
依法保障金融业改革创新,提升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能力
刘炤表示,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对依法治国作了全面战略部署,提出实现立法和改革决策相衔接,做到重大改革于法有据、立法主动适应改革和经济社会发展需要。
刘炤介绍称,近年来,对于党中央、国务院决定先行先试的改革事项,如股票发行注册制改革、农村土地“两权抵押”改革等,国务院按照法定程序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作出授权,暂时调整适用《证券法》《物权法》等相关规定,为开展改革试点、制度创新及时提供法律依据、清除法律障碍,也为后来相关法律的修改积累了实践经验。国务院积极推动普惠金融立法,出台《融资担保公司监督管理条例》,明确建立政府性融资担保体系,规范融资担保公司的经营行为,引导其积极为小微企业和“三农”提供更多的融资服务。
刘炤表示,下一步,司法部将会同人民银行、银保监会等部门起草《地方金融监督管理条例》,明确地方人民政府金融监管职责,促进地方金融组织规范发展,鼓励其在普惠金融业务中发挥更大的作用。
要处理好发展与安全的关系,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金融风险的底线
刘炤称,在促进金融业发展创新的同时,要抓紧完善金融监管制度,有效防范因创新中的不规范问题产生的风险。当前,以互联网、大数据、区块链、人工智能等应用为主要特征的科技创新正在深刻影响着金融业发展,金融法治要紧跟形势,积极应对科技创新带来的新挑战。要强化金融监管的专业性、统一性、穿透性,依法将所有金融业务纳入监管,进一步强化功能监管和行为监管,弥补制度空白和监管短板。
刘炤在致辞中表示,此前,为规范金融业综合经营,国务院出台了《关于实施金融控股公司准入管理的决定》,以防范跨领域跨行业金融风险;研究拟订《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条例》,以防范和处置私募基金领域风险,促进行业健康规范发展。目前,司法部会同人民银行正在加快《非银行支付机构管理条例》的审查制定工作,以完善第三方支付机构的监管规则,防范支付风险,保障各方合法权益。下一步,在总结防范化解金融风险攻坚战经验的基础上,司法部还将继续深入研究如何健全金融风险预防、预警、处置、问责制度体系,进一步筑牢金融安全网。
加强投资者权益保护,强化对金融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
刘炤表示,投资者保护制度是资本市场重要的基础性制度,是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的具体体现。让人民群众通过资本市场共享经济发展成果,也是促进实现共同富裕的重要方面。新修订的《证券法》在为注册制改革提供法律依据的同时,也对投资者保护制度作了专章规定,并加大了对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近期,中办、国办印发了《关于依法从严打击证券违法活动的意见》,对完善资本市场违法犯罪责任制度体系、健全执法司法体制机制、强化重大案件惩治和重点领域执法等方面作了安排部署。
刘炤强调,司法部正在配合证监会等部门完善《证券法》相关配套制度,进一步落实投资者保护措施,对资本市场违法行为坚持“零容忍”要求。根据《证券法》制定的《证券期货行政执法当事人承诺制度实施办法》已经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即将出台。该办法对行政执法当事人承诺纠正涉嫌违法行为、赔偿有关投资者损失等措施作出规定,对不履行承诺的当事人实施联合惩戒,维护市场秩序,提高行政执法效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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