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谢楚楚 10月19日,文化和旅游部办公厅发布《关于简化跨地区巡演审批程序的通知》(简称《通知》)。
消息发出后,演出行业人士纷纷表示重大利好今后巡演的开展。
一位行业人士对记者表示,过去巡演需向各地城市报批,而由于各地审批标准和时长不一,审批过程极其麻烦,“各地收的保证书、同意函等材料不一样;有些地方要看艺人演出视频,有些地方又不用看;每个城市审批时长半个月到一个月不等。”
《通知》指出,演出举办单位应当通过全国文化市场技术监管与服务平台提交跨地区巡演申请,由平台将相关信息同步推送给相应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
首演地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应当在规定审批时限内作出决定。同意的,出具批准文件,由平台将相关审批结果推送给巡演地相应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巡演地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不再重复进行内容审核。演出举办单位应在巡演地举办演出活动前,向巡演地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提供场地、安全、消防等证明材料,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在3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通过的,出具备案证明并及时公示。无法提供的,终止备案程序。
根据《文化和旅游部办公厅关于简化跨地区巡演审批程序的通知》政策解读,此次简化跨地区巡演审批程序主要依据的是“减环节、减材料、减费用、减时限”原则,
一、减少审批环节,明确不再对巡演活动内容进行重复审核;
二、减少审批材料。对在巡演地举办演出活动仅需提供场地、安全等审核材料,相比过去,材料压减三分之二;
三、降低企业成本。过去,对于巡演项目需要经所有的演出举办地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审批,有的演出举办单位需要委托多家经纪机构来办理相关手续,简化跨地区巡演审批后,可以实现一地审批多地备案,有效节约企业成本;
四、减少审批时限。巡演由审批改备案后,尤其是涉外、涉港澳台巡演的巡演,将由过去的20个工作日的审批时限,大幅压减到3个工作日的备案时限,既为演出市场主体减负,也可以释放举办演出活动的热情,进一步激发演出市场活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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