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宋笛 10月19日,上海市印发了《关于加快推动基础研究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其中提及试点设立“基础研究特区”,选择基础研究优势突出的部分高校和科研院所,面向重点领域和重点团队,给予长期、稳定和集中支持。赋予“基础研究特区”充分科研自主权,支持机构自由选题、自行组织、自主使用经费,在科研组织模式和管理体制机制上给予充分改革探索空间。
上述改革措施延续了此前国务院有关科研经费管理改革的整体思路,今年8月13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改革完善中央财政科研经费管理的若干意见》中提及要创新财政科研经费投入,包括开展顶尖领衔科学家支持方式试点,即围绕国家重大战略需求和前沿科技领域,遴选全球顶尖的领衔科学家,给予持续稳定的科研经费支持,在确定的重点方向、重点领域、重点任务范围内,由领衔科学家自主确定研究课题,自主选聘科研团队,自主安排科研经费使用。
中国目前的科研经费主要依靠“项目制”进行管理,从前期的项目申报、预算制定到整个执行进度有一套较为严格的管理体制。近年来科研经费改革的方向一方面围绕科研人员的激励政策,另一方面也尝试在“项目制”外挖掘新的空间。
一位科研经费领域的研究者对表示,上述上海市政策具有一定的政策突破意义,但最终影响依然要看覆盖范围和资金力度等,如果只是给一些本来就拥有大量经费的头部科研人员,可能更多的是起到锦上添花的作用。
“基础研究特区”外,上述《意见》还涉及多项科研体制相关内容,比如在科研经费投入方面将启动“探索者”计划,引导和鼓励有条件的重点企业出资与政府联合设立科研计划,加大企业基础研究投入力度。引导鼓励企业和社会各界捐赠或设立科学基金会,符合条件的捐赠可按照规定享受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优惠政策。探索与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共同设立区域创新发展联合基金,吸引、集聚基础研究领域优秀人才和资源,提升区域自主创新能力。
此前被普遍关注的“国家实验室”也被提及,《意见》提出推动在沪国家实验室聚焦重大战略需求,开展战略性、前沿性、基础性科学研究,不断提升凝练和解决重大科学问题的能力,打造具有世界一流水平的重要战略科技力量。
在这一轮的科技体制改革中,地方表现出了较强的积极性,比如多地的新型研发机构均有地方政府的鼎力支持,在建设中地方政府也扮演了牵头的角色。在科研经费管理、科研人员激励改革等多方面,一些地方也较早的进行了尝试。
《意见》的起草背景中提及“全球科技创新进入空前密集活跃期,基础前沿领域孕育重大突破,各种技术路线、创新路径层出不穷。在世界科技发展越来越迅速、颠覆性技术创新不断涌现的新形势下,上海要加快形成国际科创中心的核心功能,就必须全力做强创新引擎,把提升原始创新能力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千方百计把基础研究搞上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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