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常会松绑市场交易电价,专家称效果有待观察

高歌2021-10-08 22:50

记者 高歌 10月8日,国务院总理李克强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进一步部署做好今冬明春电力和煤炭等供应,提出“要改革完善煤电价格市场化形成机制。有序推动燃煤发电电量全部进入电力市场,在保持居民、农业、公益性事业用电价格稳定的前提下,将市场交易电价上下浮动范围由分别不超过10%、15%,调整为原则上均不超过20%,并做好分类调节,对高耗能行业可由市场交易形成价格,不受上浮20%的限制。鼓励地方对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用电实行阶段性优惠政策”。

电力市场的交易主体主要由发电厂、电网以及大用户构成。据了解,在发电端,主要由“计划电量”和“市场电量”两部分构成,前者是调度机构根据优先发电优先购电计划以及电网实际运行需要安排的,由电网企业按照标杆电价收购;“市场电量”则销售给大用户或者售电公司,价格由市场交易电价形成。

再看用电端的构成,包括居民用电、农业用电、重要公用事业用电、公益性服务用电等,其用电量需要优先保证,用电价格稳定。部分大工业用户以及一般工商业用户可通过市场化交易获得电量。其用电价格由市场交易电价 + 终端输配电价 + 政府性基金及附加构成;另有所占比例较大的用电量既不属于优先购电范畴,也不参与电力市场交易,其用电量仍然由电网企业统销。

对于国常会提出的,“市场交易电价上下浮动范围由分别不超过10%、15%,调整为原则上均不超过20%”主要会受到影响的是在电力市场购买电量的部分大工业用户以及一般工商业用户。

有关“有序推动燃煤发电电量全部进入电力市场”,卓尔德环境研究(北京)中心主任兼德国能源转型智库高级顾问张树伟对表示,“全部进入电力市场”主要是指由供求双方自主谈判形成价格,但也要受到相比标杆电价而言上下浮动不超过20%的限价约束。

在目前能源价格上涨的当下,张树伟认为并不存在所谓合理的电价预期,且目前又缺乏短期竞争性市场形成价格(如“现货”价格),因此具体的执行效果还需进一步观察。

另有观点认为,国常会释放的信息将利好新能源和储能行业,张树伟认为,目前的影响将仅限于煤电企业,储能则主要依靠不同时间的价格差存续,目前这样的价格差并不存在,因此影响也较为有限。

“限电潮”后,湖南、内蒙古、安徽、山东、广东等地接连发布有关电价调整的通知。

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9月27日印发的《关于完善我省燃煤发电交易价格机制的通知》指出,规定自10月起,将在确定电力市场交易基准价格的基础上,引入燃煤火电企业购煤价格作为参数,按一定周期联动调整交易价格上限。根据上述通知,当平均到厂标煤单价超过1300元/吨,煤价每上涨50元/吨,燃煤火电交易价格上限上浮1.5分/千瓦时,上浮幅度最高不超过国家规定。

在市场煤、计划电的局面下,“煤电顶牛”的情形屡次上演。除上述理顺价格传导机制的方法外,国常会也提出,煤电企业增加电力供应。针对煤电企业困难,实施阶段性税收缓缴政策,引导鼓励金融机构保障煤电企业购煤等合理融资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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