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永:未来欧洲各国有加强对FDI管控的趋势

胡艳明2021-09-17 19:10

记者 胡艳明  “外国直接投资(FDI)审查已成为跨境交易的一个重要步骤。此外,新冠疫情所引发的公共健康及社会和经济危机,促使政府强化对此类制度的需求以保护本土企业的生存。越来越多的国家和地区出台FDI审查规定,我们认为未来各国继续加强对FDI管控的趋势难有改变,中企必须做好投前规划。”9月16日,安永发布《欧洲外国直接投资审查规定系列指南》,安永中国海外投资业务部欧洲、中东、印度及非洲区主管合伙人徐清华对此解释称。

据悉,《欧洲外国直接投资审查规定系列指南》涵盖了法国、德国、意大利、西班牙和英国五个国家的审查规则的更新内容,列出了需要接受投资审查的行业、投资类型、通知程序及补救措施等,旨在加强中国客户对这些国家投资审查规定的了解。

安永国际及并购重组税务咨询合伙人、中国企业海外投资税务中心联合主管合伙人郝进军认为:“跨国并购是在国际市场上实现增长的最具吸引力的方式之一。近几年,中国企业在欧洲的并购主要分布在科技、媒体与通信(TMT),消费品及先进制造与运输领域。较受中企欢迎的投资目的地包括德国、英国、法国、意大利、西班牙和瑞士等。尽管受疫情影响,跨境并购挑战有所增加,但今年较去年已经呈现明显反弹。”

2021年上半年,中企在欧洲宣布的海外并购数量同比增长21%,金额同比大幅增长210% 。郝进军续称:“尽管全球经济仍具有较多不确定性,欧洲在营商环境、技术劳动力供应、强大的基础设施和庞大的潜在市场等方面所具备的优势使其对外国投资的吸引力显现出一定韧性,预计中企将持续关注欧洲的投资机会。”

在欧盟的驱动下,欧洲各国政府推出一系列影响多个行业投资的法律法规,成功执行一项跨境交易将需要所有的交易方熟练和灵活地驾驭复杂和不断变化的法律环境。

从国别的角度,郝进军表示,除了传统的德国、法国和意大利等中国企业比较关注的国家,近年来荷兰、英国、芬兰和西班牙成为中国投资的一些新兴国家,对他们的投资也大幅度增长,尤其是荷兰,是远超过其他几个国家。

徐清华指出:“外国直接投资(FDI)审查已成为跨境交易的一个重要步骤。此外,新冠疫情所引发的公共健康及社会和经济危机,促使政府强化对此类制度的需求以保护本土企业的生存。越来越多的国家和地区出台FDI审查规定,对于本身就具有审查机制的国家,其适用的行业范围也在近些年呈现逐步扩大趋势;一些传统意义上不受监管的行业现在也需接受审查,审查过程可能涉及广泛的披露要求,这不仅影响交易的时效,有时甚至成为交易成败的关键因素之一。我们认为未来各国继续加强对FDI管控的趋势难有改变,中企必须做好投前规划。”

英国:审查范围扩大,17个敏感行业强制申报

2020年11月12日,英国政府向议会提交了《国家安全与投资法案》(NSI法),该法案将为英国政府提供广泛的权力,以审查并最终禁止对英国国家安全造成风险的交易。NSI法预计将在2021年底前生效,其效力适用于自2020年11月12日以来完成的所有交易。根据NSI法规定,政府可以为防止、补救或减轻对国家安全的风险,发布其认为合理必要且相称的任何命令;在实践中,补救措施可能包括限制股份的所有权、限制获取敏感信息和禁止(或取消)交易。

未来,NSI法将适用于所有行业,但只要求对17个特定行业的某些交易进行强制性的事先通知,包括先进材料、先进机器人、人工智能、民用核能、通信、计算硬件、政府的关键供应商、紧急服务的关键供应商、加密认证、数据基础设施、国防、能源、合成(以前为工程)生物学、军事及军民两用技术、量子技术、卫星和空间技术、运输。

法国:FDI原则上仍然是自由的

目前,法国的FDI法规来自2019年5月22日颁布的《推动企业增长与转型行动计划》(PACTE Law),该法主要加强了经济部长实施制裁的权力。此前的改革将FDI的范围扩至关系到法国国家利益的敏感行业,这包括军事技术,与特定设施和基础设施、货物或服务相关或对维护国家利益至关重要的行业(如与能源、水、运输、电子通信、公共卫生、农业和食品、出版和媒体等),以及与人工智能或生物技术(2020年新纳入行业)等关键技术相关的领域等。疫情期间,2020年7月22日的一项修正法令将上市公司的授权程序门槛从25%暂时降低到10%,直至2021年12月31日。

在法国进行FDI原则上仍然是自由的,然而在有限的敏感行业进行的某些交易可能会受到法国当局的仔细审查。法国的FDI通常不注重对市场的影响,而是注重所有权或表决权的门槛。

德国:高科技领域纳入审查范围

近年来,德国立法者对德国的FDI审查规定进行了几次根本性的修改。2021年5月1日,《对外贸易条例》(Außenwirtschaftsverordnung)的第17次修订生效,此次修订大幅度扩大了FDI审查规定的范围,新增的领域主要集中在高科技领域经营的标的企业。安永 中国海外投资业务部欧洲西部主管合伙人孙轶表示:“此次修订反映了近期德国不断扩大FDI审查规定的范围并加强评估的趋势。此外,新冠疫情也导致了对其相关医疗研发领域以及大健康市场严格审查,仅在去年,德国立法者就因执行欧洲法律要求和应对新冠疫情启动了若干修正案。2020年,德国作为中企在欧洲十几年以来的热门投资国家之一,中企在德的并购交易数量降至2013年以来的最低值。原因之一还包含众多欧洲并购项目因疫情卖方决定延迟或终止。在疫情和趋严的投资审查规定的双重影响下,中企海外投资决策也需更加审慎和做好前期准备。此外,今年欧洲并购市场逐步回暖后,对于好标的公司的估值较高,这对于中企在欧洲的中标又增加了不确定性。预计未来中欧在环境可持续发展和绿色经济领域仍有较多合作前景,中企可关注欧洲清洁技术和可再生能源领域的投资机会。”

德国根据申报规定的行业划分将分别触发特定行业的投资审查和跨行业的投资审查。特定行业的投资审查主要针对(清单列示的):军事技术和设备开发或制造企业等(适用10%的门槛)。跨行业投资审查则涵盖关键基础设施行业(如能源、信息技术、交通、水、食品和金融等)(适用10%的门槛),与疫情有关的医疗保健行业,关键技术行业(如人工智能系统、自动化或自动驾驶、工业机器人等)(适用20%的门槛),以及其他达到投资门槛的非敏感行业的投资。

意大利:“黄金权力”的适用行业逐步扩大

2012年,意大利《“黄金权力”(Golden Power)法案》(DL21/2012)落地,对战略性市场行业引入了一种新的公共管控模式,目的是合理化和限制行使国家权力的范围和标准。意大利之后在此基础上进行修订,2020年颁布的Decreto Liquidità(DL 23/2020)进一步拓宽了“黄金权力”适用的行业——将适用行业由安全和国防、能源、交通、通信、5G 技术等技术密集型行业扩展至关键基础设施、关键技术、媒体、金融及保险、食品安全、钢铁及农业等领域。

疫情前,原法案涵盖国防及国家安全、能源、交通、通信、宽带通讯、网络、5G技术、技术密集型活动。疫情后,Decreto Liquidità(DL 23/2020)规定的行业范围包括:关键基础设施(数据处理、健康等)、媒体、关键技术(人工智能、半导体、网络安全、生物技术等)、金融保险、食品安全、钢铁及农业。此外,意大利经济发展部部长近期宣布,意大利政府正在评估将“黄金权力”的范围扩大到目前暂未被纳入但对国家经济秩序有重要影响力的行业的可能性,如汽车行业。

西班牙:暂停对FDI放松管制

2020年3月17日,西班牙颁布了《第8/2020号皇家法令》(RDL 8/2020),采取紧急非常措施以应对新冠疫情引起的经济和社会影响。该法案暂停了对非欧盟和非欧洲自由贸易联盟国家的FDI放松管制,这对在西班牙的投资产生了非常重要的影响,即当欧盟和欧洲自由贸易联盟以外的国家的居民对某些特定行业进行外国投资时需要得到政府批准。

西班牙外国直接投资规则的主要适用行业包括关键基础设施、关键技术和军民两用物品(如电信、人工智能、机器人、半导体、网络安全、量子、航空航天和国防技术、能源储存、核技术、纳米技术和生物技术、先进材料和先进制造系统)、可以获得敏感信息的行业(如接触个人数据的公司或有能力控制这些信息的公司)、关键供应行业(能源)和媒体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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