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宋笛 9月13日,工信部部长肖亚庆在国新办的新闻发布会上表示,目前已培育4万多家“专精特新”企业、4700多家“小巨人”企业、近600家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今年6月印发的《关于加快培育发展制造业优质企业的指导意见》中提出的“力争到2025年,梯度培育格局基本成型,发展形成万家‘小巨人’企业、千家单项冠军企业和一大批领航企业”,以此目标计算,未来四年将要继续培养5000余家“小巨人”企业、400余家单项冠军企业。发布会中,肖亚庆表示将制定“为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办实事”清单。
政策对于专精特新“小巨人”标准经历过数次变化,与此同时,“小巨人”的数量也在快速增加。
“专精特新”一词首次出现于2000年原国家经贸委中小企业司司长卫东发表的《中小企业有四条可行之路——专精特新》一文。专精特新“小巨人”则首见于2016年七部门发布的《工业强基工程实施指南》,其中提出“培育百强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指南》提出培育百强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通过基础产品和技术的开发和产业化,形成100家左右核心基础零部件(元器件)、关键基础材料、先进基础工艺的“专精特新”企业。该类企业应具备以下条件:(1)掌握本领域的核心技术,拥有不少于10项发明专利;(2)具有先进的企业技术中心和优秀的创新团队;(3)主导产品性能和质量处于世界先进水平;(4)主导 产品国内市场占有率20%左右,居于全国前两位;(5)年销售收入不低于10亿元。”
2018年工信部下发《关于开展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培育工作的通知》,其中提出要在各省的省级专精特新中培养一批“小巨人”企业,被推荐的企业主导产品应符合《工业“四基”发展目录》所列重点领域,从事细分产品市场属于制造业核心基础零部件、先进基础工艺和关键基础材料;或符合制造强国战略明确的十大重点产业领域,属于重点领域技术路线图中有关产品;或属于国家和省份重点鼓励发展的支柱和优势产业。结合产业发展实际,后续将逐步扩大行业领域范围。
上述通知中的标准出现进一步细化,比如要求“上年度企业营业收入在1亿元至4亿元之间”、“细分市场占有率在全国名列前茅或全省前3位”、“至少获得5项与主要产品相关的发明专利”。
此后,工信部相继公示了第一批、第二批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名单,总计1922家。
2021年4月,在开展第三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培育工作通知时,工信部进一步细化、调整标准,在一些项目上的条件进一步降低,比如要求截至上年末的近2年主营业务收入或净利润的平均增长率达到5%以上——2018年该项标准为10%;专利方面则要求企业拥有有效发明专利(含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专有权,下同)2项或实用新型专利、外观设计专利、软件著作权5项及以上。在一些财务指标上进行了分类细化,包括“上年度营业收入在1亿元及以上,且近2年研发经费支出占营业收入比重不低于3%”、“上年度营业收入5000万元(含)—1亿元(不含),且近2年研发经费支出占营业收入比重不低于6%”等三类。
第三批专精特新“小巨人”公示名单总计2930家。
在上述新闻发布会中,肖亚庆表示将进一步引导企业专精特新发展。建立创新型中小企业——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梯度培育体系,形成一批掌握独门绝技的“单打冠军”或者是“配套专家”。通过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重点引导支持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高质量发展。还要实施产业基础再造工程,开展强链补链专项行动,支持中小企业融入供应链、创新链、价值链,发挥更大作用,构建大中小企业融通发展、上下游协同有序发展的生态。特别要制定“为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办实事”清单,开展“万人助万企”等行动,一企一策,精准培育,帮助中小企业创新发展,特别是帮助当前遇到困难的企业创新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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