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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靖/文
时至今日,每当说起南北战争,人们通常仍会以一种道德主义的口吻宣称:这是一场消灭奴隶制并维护合众国统一的“正义之战”。战争过后,作为宪法自由平等精神的捍卫者,林肯及北方废奴派美名四处传颂,南方邦联及拥奴派则被钉上历史的耻辱柱。然而,在美国文学评论家路易斯·梅南德《形而上学俱乐部:美国思想故事》一书中,作者却借书中人物霍姆斯大法官之口,对这场“促成美国社会现代性转变”的战争进行了深刻反思。
霍姆斯出生于波士顿婆罗门(Brahmin)家族,其父与爱默生友善。受爱默生等人影响,霍姆斯赞同废奴,并主动报名参战。他在内战中浴血奋战,三次受伤(其中一次侥幸生还),这一经历让他对此前一向坚守的道德信仰产生了怀疑:北方从人道主义出发,相信解放黑人是义不容辞的“历史使命”;南方则以《圣经》为依据,认为奴隶制的存在是天经地义。双方皆自信满满,以为真理在握,并甘愿为捍卫这一真理而赴汤蹈火。那么问题是:到底哪一方才是真正的真理?世上是否存在一种“放之四海而皆准”的真理?在梅南德看来,正是对于这一问题的探究,导致了美国实用主义的兴起。
“为了消除这次内战的影响,美国花了近半个世纪发展出一种文化……他们提出了一套思想、一种思维方式来帮助美国人适应现代生活环境。”——梅南德将这一为适应环境而崭露头角的思想统称为实用主义。从这个意义上说,本书既是名人传记(合传),也是一部社会思想史。它通过描绘实用主义哲学四位代表人物——霍姆斯、皮尔士、詹姆斯和杜威——的生活经历(并有各种趣闻轶事作点缀),探讨了实用主义产生的历史背景、思想根源及其在社会生活中的广泛运用。
书中最先亮相的是霍姆斯:他曾满怀理想,并不惜为理想而献身,可转身却发现“塑造他的世界在弗雷德里克斯堡和安蒂特姆河死去,渊博的学者和杰出的领袖一样无力阻止这场战争。”南北战争“给他的生活烧了一个洞……刻骨铭心,让他隐约意识到了思想的局限性。”由此霍姆斯开始质疑、蔑视一切道德上的绝对真理与“必然之事”,并得出结论:正是南北双方对自由平等、公平正义等抽象原则的狂热激情引发了美国历史上伤亡最为惨重的一场悲剧。根据梅南德的说法,“霍姆斯从战争中吸取的教训可以用一句话来概括,正是自我确信(self-assurance)导致暴力”。
霍姆斯日后将美国内战定义为一场以道德理想开始并且以道德理想结束的战争——“文明是具有侵略性的。当他们拿起武器,将他们的文明观念强加于人的时候,他们就失去了自身的道德优势。有组织的暴力行为实际上就是另外一种形式的压迫。”退役之后,无论是身为律师还是荣膺法官,霍姆斯一改从前自以为是的风格,其实“反映出一代人的转变。对于经历过战争的许多人来说,他们向往代表专业精神和专业知识的价值观,推崇客观公正的科学态度。”——这与战前北方知识分子标榜的个人主义、人道主义和道德主义截然相反。正是在这个意义上,梅南德宣称:“内战本身并没有使美国走向现代化,但是内战标志着现代美国的诞生”。
书中第二位登场的人物是皮尔士。这位实用主义的创始人才华横溢(詹姆斯对他推崇备至),却因为私生活不检点先后被逐出哈佛和霍普金斯,最后穷困潦倒,抑郁而终。作为天才的数学家,皮尔士致力于探讨宇宙的随机性和人类推理偶然性的影响,并由此得出结论:人类知识具有“社会”性——这是实用主义的基本纲领,也堪称他“对美国思想最重要的贡献”。
紧接着出场的詹姆斯是本书的灵魂人物。他在1907年出版的《实用主义》(Pragmatism)一书中最早确立这一术语(借用皮尔士语)并阐明其价值和意义:“‘真的’不过是有关我们思想的一种方便方法,正如‘对的’不过是有关我们行为的一种方便方法一样。”詹姆斯和霍姆斯既是“发小”,也是终身的竞争对手——从学术争论到男女情爱。霍姆斯的思想风格高雅朴素,詹姆斯的思想风格却热情奔放。詹姆斯频繁地转换研究方向——从化学、心理学到哲学,“就像别人更换袜子一样。”他将上述关于实用主义的第一本书副标题命名为《某些旧思想方式的一个新名称》(A New Name for Some Old Ways of Thinking),并预言这将具有“划时代的意义”——因为他坚信这一种新方法将创造一场思想革命运动,其意义“就像清教徒的宗教改革一样”。
本书最后一位主角是杜威。他既是前述三位实用主义思想的继承人,更是这一思想的集大成者。他的主要贡献在于创立文化多元主义(culturalplural-ism):这一术语“意味着接受不同宗教、族群和文化群体所具有的文化差异”。与传统的威权主义不同,文化多元主义提倡社会的包容性,即倡导宽容和理解与社会共同(或多数)理念并不一致的行为和思维。杜威相信,在正确理解的前提下,人类的欲望和利益基本相容;在接下来的半个世纪里,杜威通过不懈的著述、演讲和社会活动,展示实用主义原则如何有助于解决美国社会的种族、阶级和社会问题。以“一人一票”的选举形式为例:杜威认为,这只是民主可能采取的形式之一,但并非唯一——因为“民主只是一种实验方法,教育方法,民主的改革没有既成方案。”这一主张也可视为20世纪美国社会民主化运动的行动纲领。
从这个角度看,实用主义者不仅是深邃的思想者,也是卓越的行动家。一方面,他们都认为,思想不是“在那里”等待被人发现的东西,而是人们“发明”的工具,像桌布和半导体一样,为人提供便利。另一方面,他们又认为,思想并非专属于个体,而是群体的产物,换言之,思想具有社会性——思想并非按照自身某种内在逻辑发展,而是像细菌一样完全依附于人类载体和社会环境。此外,他们还坚信,任何思想之所以具有存在的价值,不是因为其永恒不变,而是因为其因时而变。
由此可见,实用主义不是关于某个具体问题的理论综述,而是一群人用自己的亲身经历对既有观点不断地进行实证、校验、修正和重建的行为。正如梅南德本人在访谈中所说,他的书“是一次以实用主义精神书写实用主义理论的努力:我们在个人和社会环境中获得思想,因此我们首先需要研究浸润思想的环境,然后再来审视思想本身”。他曾将思想比喻为“餐桌之刀叉”,强调思想既非神圣之物,也非超然物外,它们只是现实中普通而真实的现象;同时,他也极为强调思想的“工具性”——在本书中,霍姆斯、詹姆斯、皮尔士和杜威等人正是从各自研究领域出发,从经济、教育、宗教、心理、法律等各个方面进行深入探究,从而为战后新世界提供了一套新的理念:人是自己命运的主人,思想和信仰始终为利益服务。在共同的利益面前,各种思想和宗教信仰应当兼容并包。由此,梅南德宣称,实用主义最大的成就是帮助“塑造美国思想的方式……使得宽容成为现代美国的官方美德”——这一论断也恰好契合本书的副标题“美国思想的故事”。
作为一部记录19世纪至20世纪美国社会思想史演进的著作,宗教显然是题中应有之义。尽管作者并未以“奴隶制的政治”(第1章)或“多元主义”(第14章)等专章的形式标记,但事实上对于实用主义者宗教观的探讨几乎散见于全书各处——以爱默生为中心。众所周知,爱默生是19世纪美国文化名人、超验主义代表人物,其思想学说在塑造美国“国民性”过程中发挥了重大作用。实用主义者无不深受其影响,其中以詹姆斯最为显著——“爱默生的超验主义预示了詹姆斯的实用主义哲学:即观念是人类有限的工具,观念的真实性在于它促进人类行为的能力。”
如同爱默生研究专家阿尔布雷克特 (JamesM.Albrecht)所指出的,自1830年代起,爱默生的世界观“不再是以耶稣或上帝为中心,追求抽象的、形而上的唯心主义,也不是以物质世界为中心,追求具体的、形而下的唯物主义;而是以人为本……强调哲学融入人类现实生活。”相对于传统西方哲学的二元论架构,这种以人为本的原则正是实用主义哲学解释世界的智慧所在——有用即好,好即有用。也正是在这个意义上,布鲁克斯(VanWyck Brooks)将爱默生和富兰克林一同视为实用主义思想的两大源头,“自美国文明形成之日(美国文明自形成之日)起就存在着两条思想主线:一条是出自清教徒宗教虔诚的超验主义倾向,它在爱德华兹那里形成一种哲学,并传至爱默生;而另一条把握一切机会攫取好处的思想倾向,则起源于清教主义中讲究实际的倾向,它在富兰克林那里形成另一种哲学。”
爱默生是老亨利·詹姆斯至交——詹姆斯家中常年为爱默生保留一间客房,詹姆斯兄弟(威廉和亨利)都曾当面聆听这位康科德圣人的教诲。詹姆斯一向患有神经衰弱,据说正是在爱默生乐观主义精神影响下,才最终摆脱了失眠和抑郁症。在这一过程中,相对于其他人,詹姆斯的宗教体验也尤为深刻。他从中不仅发现了多元宇宙,更发现宗教的实用性——正如后来他在《实用主义与宗教》中所说,“我所提供的那种多元的、道德主义的宗教,也许就是你所能发现的最好的一种综合性的宗教。在那粗陋的自然主义和超验的绝对主义这两个极端之间,我所冒昧称为实用主义或改善主义形式的有神论,也许恰恰是你们所需要的。”
霍姆斯的宗教观与他的生活经历也密切相关。战前南北双方就奴隶制是否合乎圣经教义展开激烈交锋,战后这种论战却只剩下胜利方的“一言堂”——此前质疑这场战争合法性的众声喧哗统统归于沉寂。在霍姆斯看来,这一现象极为反常:宗教教义需要辩论,社会思想也不能定于一尊。因此,霍姆斯提出“思想市场”的概念:没有哪个个体(或群体)能够拥有全部正确的思想,允许包括宗教思想(甚至异端)在内的各种思想自由表达。如此一来,才能在整个社会的资源中得到真正“有用”的思想。在日后的司法实践中,霍姆斯一直致力于维护言论自由和宗教自由,并坚信这并非出于个人利益,而是关乎社会利益。
皮尔士宗教思想的特征在于调适科学与信仰之路。对他而言,没有纯粹抽象、高悬于人类生活之外的宗教真理——真理之所以为真理,就在于它能够成为信念,深刻地卷入人类生活的实践中。皮尔士宣称,就连“几何公理都只是经验法则,没有任何理由能让我们相信它是那么精确、那么完美”,因此认定某项定律绝对正确,只是出于务实的决定。与此同时,皮尔士认为,科学与宗教一样,都是在不断“试错”过程中被证明和发现的真理。譬如医生治病,尽管不知道病因,但他可以通过症状进行推测并开具药方:如果奏效,就说明这把“赌”对了。传统的神学家和宗教哲学家认为宗教与科学截然对立,科学的发展会对宗教造成致命打击,皮尔士则主张两者结合,从而建立一种以爱为核心、把科学家以及广大信徒包罗在内的“科学的宗教”——即实现“宗教与科学的联姻”(The Marriage of Religion and Science)。
杜威与宗教也有着不解之缘。他的母亲是公理会教徒,他自幼的成长环境具有浓厚的宗教气氛。在探讨宗教问题时,杜威刻意回避教派和教义之争一类敏感话题,转而致力于描述包括宗教经验在内的个人经验以及获得圆满经验的意义和方法。杜威发现,在现实生活中,人们信奉宗教的动机并不纯粹。“绝大部分宗教都要求教徒无条件地信奉各自的教条,这就为某些宗教界人士打着宗教的幌子谋求私利大开方便之门。”杜威认为传统的宗教建立在贵族统治基础之上,与民主精神背道而驰。现代的宗教必须与时俱进,关心普通人的情感需求,才能真正成为民主社会的一部分。杜威被称为美国人的“导师和良心”——原因也正在于此。
综上所述,虽然实用主义者的宗教主张各有侧重,但总体而言,他们都认为,各种宗教或教派都掌握“部分”真理,都有存在的权力和价值——对于信奉该教派的信徒来说,每一种宗教效果大抵相同:具有鼓舞人心和抚慰心灵的作用。
在名著《宗教经验种种》中,詹姆斯对宗教经验及其效果作出了具体描述。他把宗教分为制度宗教和个人宗教:前者关注的是神(及其人间代表),个人宗教关注的则是人——“他的良心,他的功过。他的无助,他的不完备”。换言之,内在宗教关乎信仰(个人有权决断),外在宗教注重礼仪(爱默生当年正是因为“圣餐”礼仪之争,愤而退出教会),此即詹姆斯所谓“宗教私人化”——罗蒂(RichardRorty)后来评价“詹姆斯实用主义宗教哲学的根本策略就是宗教私人化”,可谓正中下怀。
宗教私人化是两百余年来美国宗教发展中的一种势不可挡的趋势,它符合信仰自由的原则,具有积极意义:它在很大程度上清除了现行制度宗教中的种种弊端,并使得信徒成功摆脱了教会的约束和迫害。自文艺复兴以来,尚未有其他任何一种思想学说能够发挥如此强劲之功效。詹姆斯倡导宗教私人化之努力,与富兰克林宗教世俗化之实践,可以说是一体之两面。
值得注意的是,实用主义者在强调宗教私人化的同时,也坚持宗教信仰具有一种公共维度。在他们看来,由于宗教天然与道德挂钩,因此在应付对外(内)战争、消除政治腐败和保障社会公平正义方面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以内战为例——同历史上的宗教战争一样,它以“圣战”为旗号,事实上,背后却是利益之争。历史同样表明,这一种“人为”发动的对抗毫无意义:“我们用战争让奴隶获得自由,现在还得再一个一个地来解放他们一遍。我们付出了战争的代价,还要考虑南方人承担的额外苦难。”由此,杜威倡导“共同生活”的做法——为了共同利益,在宽容和平等的基础上与他人合作,而非暴力对抗;因为对抗并不能增进相互理解,反倒会歪曲双方的用意,并最终导致诉诸暴力。用杜威好友简·亚当斯(Jane Addams)的话说,真正的伟大在于“认同尽可能广泛的共同利益”。
詹姆斯等人的实用主义理念与宗教信仰维度之所以能够并行不悖,因为他们相信,宗教信仰在某种意义上可以促进现实利益的实现。对美国人而言,世俗的成功乃是崇奉和荣耀上帝之道,二者相辅相成。皮尔士半开玩笑地将哈佛几位年轻人的兴趣小组命名为“形而上学俱乐部”,恰恰是为了表明其立场:道德原则和抽象概念是维护形而上学和宗教价值体系的利器;实用主义关注的则是最终的效果这把(奥卡姆)剃刀,而维系着自由、民主、人权等价值原则的“美国信念”(或“美国梦”),正是宗教理想和实用主义二者结合所造成的必然结果。
20世纪美国“新实用主义者”霍勒斯·卡伦(Horace M.Kallen)在《民主与熔炉》(“Dermocracy Versus the Melting Pot”)一文中将这一种结合上升到文明的高度:“各种宗教群体能够友好共处,而不是相互敌视……就像在完整的交响乐中,每种乐器都有合适的主题和旋律;社会中也是一样……群体之间的和谐、不和谐乃至纷争一起构成了文明的交响乐。区别仅仅在于:真正的交响乐在演奏之前已经谱好,文明的交响乐则是在演奏中谱写。”路易斯·梅南德在《形而上学俱乐部》一书“后记”中将宽容和自由的价值观视为实用主义最可宝贵的现代遗产,与卡伦这一论断可谓异曲同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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