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黄蕾 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上海一中院”)在其官方微信公号通报,8月12日上午,上海一中院对上海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起诉指控被告人顾国明受贿一案公开宣判,对顾国明以受贿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受贿违法所得予以追缴,上缴国库。
经审理查明:被告人顾国明于2002年6月至2019年6月间,先后担任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分行副行长、行长、党委书记等职务,分管授信审批部、信贷管理部、主持全行工作等。2005年至2019年间,顾国明利用上述职务便利,为相关单位和个人在办理融资贷款、项目配资、承揽工程等事项上提供帮助,谋取利益,共计收受贿赂折合人民币1.36亿余元(以下所涉币种相同)。
根据通报,顾国明到案后,除如实供述办案机关已经掌握的涉及586.13万元贿赂的犯罪事实外,还主动交代了办案机关未掌握的其他共计受贿1.31亿余元的犯罪事实。本案审理期间,顾国明的受贿违法所得已基本追缴到案。
上海一中院认为:被告人顾国明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相关单位和个人办理融资贷款、项目配资、承揽工程等事项提供帮助,谋取利益,并非法收受他人钱款和财物,其行为已构成受贿罪,且属数额特别巨大,并使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依法应处无期徒刑或死刑,并处没收财产。顾国明具有坦白情节,真诚认罪悔罪,部分受贿犯罪系未遂,且赃款、赃物已基本追缴到案,依法对顾国明从轻处罚,结合本案的事实、性质、情节和社会危害程度,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2019年12月,工行开展顾国明、谢明(工商银行重庆分行原副行长,2019年4月接受审查调查,同年10月因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案专题教育整改,表示顾国明和谢明案是驻工行纪检监察组联合地方纪委监委查处的工商银行近年来涉案金额最大、最严重、最典型的腐败案件,暴露出的信贷风险防范制度机制失效、关键岗位交流轮岗制度执行不严等问题。
据当时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公告,经查,顾国明严重违反政治纪律,与他人串供、隐匿财物、销毁证据,对抗组织审查;严重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廉洁纪律,违规出入私人会所,违规接受他人为其高尔夫球会员卡充值,违规收受贵重礼品、礼金,无偿借用管理服务对象住房和车辆,违规从事营利性活动,利用职权为亲友谋取私利;严重违反组织纪律、在干部选拔任用过程中,为关系人“量身定做”选拔任用方案;严重违反生活纪律,道德败坏,生活腐化;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巨额财物。顾国明身为中管金融企业党员领导干部,理想信念崩塌,党性修养缺失,毫无敬畏之心,人生观严重扭曲,价值观极度物化,把国家托付管理的金融资源当做交易筹码,与不法商人沆瀣一气,相互利用,甘于被“围猎”,涉嫌受贿犯罪,数额特别巨大,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知止,性质十分严重,影响十分恶劣,严重损害党和国家利益,应予严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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