隋田力“资本雷阵”一隅:*ST华讯被“围猎” 律师称或为融资性贸易

梁冀2021-08-07 10:17

经济观察报 记者 梁冀  合作了6年的业务伙伴,突然曝出拖欠多家上市公司合同款,并且把自己也“拖下水”,华讯方舟股份有限公司(000687.SZ,以下简称“*ST华讯”)正处于这样的境地当中。

与*ST华讯类似,2021年5月30日,上海电气(601727.SH/02727.HK)就自曝因“专网通信”而出现83亿元财务黑洞“第一雷”。“专网通信”幕后大佬隋田力及其资本长袖善舞逐渐浮出水面。“隋田力概念股”持续扩员中。除了上海电气与*ST华讯,还有宏达新材、瑞斯康达、国瑞科技、中天科技、汇鸿集团、凯乐科技、中利集团、康隆达等十余家上市公司落入这一“地雷阵”,预计损失金额近250亿元。

经济观察报记者梳理,上述公司踩雷事项均与专网通信业务相关,涉及应收款项高比例逾期、存货计提减值以及上游供货商供货逾期且不退款等情形。公告显示,其共同特征为上市公司新设专网通信业务,并向上游供应商支付100%预付款,但从下游客户只收取10%应收款项。

值得注意的是,上述十余家上市公司供货逾期的上游供应商涉及有上海星地通通信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星地通”)、重庆博琨、浙江鑫网、海高通信和宁波鸿孜等;下游应收帐款逾期的客户涉及有南京长江电子、航天神禾和富申实业公司(以下简称“富申实业”)等。其中,上海星地通、航天神禾和海高通信由隋田力实际控制,富申实业和南京长江电子等则具备国资背景。

8月2日晚间,由隋田力实际控制的新三板公司上海海高通信股份有限公司(839211,以下简称“海高通信”)发布公告称,公司两名实控人隋田力、刘青均处于失联状态,且前者因涉及案件正在被公安机关侦查之中。据了解,刘青为隋田力妻子的弟媳。

“围猎”路径

资料显示,*ST华讯主营军事通信应用领域相关产品及系统的研发、生产和销售,2015年借壳恒天天鹅登陆深交所。也是在这一年,其子公司与隋田力旗下公司开展购销业务,至今年已有6年时间。

7月30日,深交所向*ST华讯出具关注函,要求后者就其供应商上海星地通未退付8885.4万元预付款以及其对客户富申实业2.73亿元应收账款计提坏账准备1725.57万元等事项作出说明。

8月5日,*ST华讯在回复交易所关注函中,揭示了隋田力“资本雷阵”一隅。

*ST华讯称,2015年3月,公司控股股东华讯科技对公司子公司南京华讯进行了资产和业务整合。南京华讯采取“定制化开发+委托外协”的经营模式,根据客户个性化需求设计、生产产品,产品通过测试后可以稳定获得客户订单。

也就是说,*ST华讯从最终用户如富申实业获得订单,再将订单外包给上海星地通外协生产。

公告显示,富申实业基于其大客户信用,可先向*ST华讯支付合同总金额的10%作为预付款,剩余尾款在验收产品后再支付。*ST华讯则需要支付100%订单款项给上游供货商上海星地通。

然而,预想中流畅的业务模式意外被中断。

公告显示,2019年4月及2020年4月,南京华讯向上海星地通预定4笔采购订单,累计预付金额1.25亿元;因后者未能履约、违反合同约定,南京华讯于2021年6月正式取消上述4笔采购订单。目前,*ST华讯已收回预付款0.42亿元,余额0.83亿元。

公告另显示,2021年初,*ST华讯对富申实业应收帐款为2.73亿元,其中对应金额1.19亿元由南京华讯质押给浙商银行;另外,因南京华讯未能履行对江苏银行的还贷义务,法院要求富申实业将1.18亿元(对应1.06亿元应收帐款)直接支付给江苏银行。2021年1月至6月,富申实业已向南京华讯贷款银行江苏银行指定账户分两笔共支付4027.84万元。

截至2021年6月末,公司应收富申实业账面余额为2.32亿元,余额对应的账龄为1-2年,2021年期初坏账准备计提金额为1725.57万元,2021年1-6月因收回款项转回坏账准备金额563.25万元,截止2021年6月末坏账准备计提金额为1162.32万元。

*ST华讯在公告中表示,公司自2015年以来除与上海星地通开展业务外,未发现其他与隋田力及其关联公司存在商业往来或关联关系。

不仅是*ST华讯,上海电气等上市公司或其子公司对富申实业的应收款项也出现了逾期状况。

2021年5月30日,上海电气公告称,公司子公司上海电气通讯技术有限公司(下称“通讯公司”)86.72亿元应收帐款逾期,存在大额应收帐款无法收回的风险。启信宝信息显示,通讯公司第二大股东为上海星地通,隋田力持有后者90%的股份。

相关公告显示,通讯公司涉及应收帐款逾期的客户有四家,分别为北京首都创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首创集团”)贸易分公司、哈尔滨工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哈工投资”)、富申实业和南京长江电子信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京长江电子”),均为资本深厚的国资控股企业。

或为融资性贸易

中伦文德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律师滕云撰文表示,根据上海电气的公告,欠款所涉的被告主体理应信用状况良好,且目前在公开市场上并无违约记录。但在买卖关系项下出现如此高金额的欠款不合常理。结合实务经验,有理由怀疑和推测涉诉交易的违约系第三方(例如欠款方的下游采购方)违约所造成的连锁反应,而第三方出现重大违约继而造成了上述欠款方拒绝继续履行原买卖合同项下的给付义务。

相关公告显示,通讯公司采取的销售模式是由客户预先支付10%的预付款,其余款项在订单完成和交付后按约定分期支付。此外,通讯公司与首创集团贸易分公司及哈工投资签订买卖合同的时间为2019年1月至6月;与富申实业签订买卖合同的时间为2019年5月至2020年12月;与南京长江电子签订买卖合同的时间为2018年12月至2020年11月。可见,所有出现逾期的涉诉交易均存在了两年以上,采用的交易方式均为“10%预付款+交付后按约定分期支付”。

不过,此种普遍出现在融资性贸易的交易模式中的做法,已于2016年国务院办公厅所颁布的《关于建立国有企业违规经营投资责任追究制度的意见》和2018年国务院国资委所颁布的《中央企业违规经营投资责任追究实施办法(试行)》所限制乃至禁止。

香颂资本董事沈萌告诉记者,融资性贸易,也就是贸易融资、供应链金融,是以贸易行为为基础、依托各类贸易过程中的权益,为贸易主体进行融资、增加其现金流量。但其也面临风险,也就是贸易的真实性,特别是贸易过程中各类权益的真实性和单一性(不能用一份权益进行重复融资)。

滕云预测,上海电气案例中,司法机关在审理相关案件中很有可能会关注到与应收账款关联的上下游交易行为。假使涉诉交易存在一些特殊现象,例如循环买卖、又例如“走单、走票、不走货”,则涉诉交易所对应的买卖关系亦有可能被司法机关认定为虚假买卖。

滕云还表示,在近年来的贸易实务之中,除了传统的买卖模式以外,因供应链变得越发复杂和多元化,一些大宗商品的贸易已经与金融发生了混同,并衍生出了包括循环买卖模式、委托采购/委托销售模式、托盘贸易模式、质押监管模式、保兑仓模式、以及保理模式等多种交易方式,可谓纷繁复杂。一些商事主体运用不同交易模式的目的在于使得金融机构或大型企业的资金供给与产业链一端的中小企业/民营企业的资金需求相对接,从而让金融及大型企业的资金实力能够更好地服务于实体经济,同时为中小企业创造更多的合理合法的商业机会。然而,在此过程中确实会引发许多商业风险,一旦金融机构和大型企业的风控措施不到位,则会使得别有用心之徒在此过程中有机可乘,并给金融机构和大型企业造成巨额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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