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嘉琳/文 北医三院肿瘤医生张煜质疑上海某医院肿瘤医生陆巍一事,再起波澜。张煜近日发布公开信称:“请求卫健委领导允许我和(卫健委委托开展调查的)专家团的全体人员进行一场媒体的公开辩论,主题是关于陆巍医生事件中是否违反医疗原则的问题。”张煜医生甚至祭出“生死对赌”:或是卫健委更换所有的专家团成员,以及专家团向全体国民道歉;或是他自愿被吊销行医执照,终生被剥夺行医资格。
尽管举报人张煜医生呼吁卫健委不要听信专家团“治疗的原则基本上都是符合规范”的结论,但国家卫健委医政医管局局长焦雅辉4月27日明确表示,对张煜医生举报的癌症基因检测、细胞治疗等问题,国家卫健委已经请上海卫健委进行调查,如果发现利益输送等违法违规情况,“绝不护短,绝不回避”。这意味着,在上海卫健委的调查结果发布之前,官方尚未放弃对该事件的调查,或是放弃对可能存在不当医疗情况的追责。
由于第三方调查机构、主流媒体均未完整披露本事件的核心证据,笔者无意对个中是非曲直予以评判。但笔者痛心地看到,该事件的舆论开始撕裂专业人士和社会大众。据一些医疗服务、生物技术类垂直新媒体报道:肿瘤医生普遍担忧,该事件引发的批判浪潮可能进一步恶化本已敏感、脆弱的医患关系;细胞治疗产业从业者也普遍担忧,该事件像2016年“魏则西事件”一样,政府的严厉整顿导致肿瘤创新疗法陷入若干年低迷期。而在一些癌症网络社群,患者及其家属则控诉自己遭遇到的过度/重复检查、诱导昂贵治疗、遭遇“野医生”等问题。医疗供给侧与消费侧的两大阵营,互不相让,一点就着。
于是,有一种观点认为,为呵护迎战新冠疫情期间好不容易和谐起来的医患关系,应当平息网络舆论,让该事件回归专业舆论场的小众讨论。但是,这样做真的合理吗?真的有效吗?
笔者认为,应对恶性肿瘤治疗举报事件,需要树立新医患观。
无论是中国还是发达国家,现代医学正面临巨大社会变革的挑战。一方面,恶性肿瘤治疗既人命关天,又财产万千,关系到患者的基本健康权,关系到患者及其照护人的基本财产权,对这些法定权利的捍卫是高于医疗共同体、生物技术产业自身价值的;另一方面,“我不要你觉得,我要我觉得”的医疗诊疗习惯,以及精英主义的“密室讨论”,已不适应越来越多的中国患者对医疗高质量发展的需求。因此,唯有公开讨论,我们才能确保个体患者的合法权益不被忽视或损害,才能推动患者及其照护人的健康素养提高到足以与医者对话的水准,才能让医患关系向着更为平等、更为善意的方向迈进。
应对恶性肿瘤治疗举报事件,需要树立大历史观。上一次“内部人”公开举报全国性的医疗问题,还要回溯到2007年“感动中国”荣誉获得者、伪劣医疗器械“打假”公益人陈晓兰医生。陈晓兰获奖那年,排名第一位的民生问题是“医疗”,即“看病难,看病贵”问题。由于深层次的医疗体制机制问题未得到足够重视和根本解决,SARS之后五年,我们不得不面对医患冲突高发期、医生集体下海潮、医疗系统腐败窝案。因此,面对恶性肿瘤治疗“内幕”举报,唯有公开讨论,才能帮助国家卫健委、上海卫健委调查组获得一手举报材料,接触更多相关人员,对所有相关事件进行全面深入调查,才能斩除少数医疗机构、医务人员与商业机构的不当利益纽带,才能追回我国恶性肿瘤规范化诊疗率与发达国家超过20个百分点的差距,才能让国家“癌症防治行动计划”不至于扭曲变形。
但是,舆论冲突各方也需要尊重公共讨论的基本规则,既不要给涉事医生、医疗机构做“有罪推定”,也不要给建设性讨论者扣“破坏稳定”的帽子。
不可否认,现代社会分化出越来越多的职业共同体、利益共同体、价值观共同体,而高品质的公共说理是塑造社会共识的必由之路。笔者建议,非医学专业人士可以做好两件事:一是专注于提供更多可靠的诊疗病例,辅助独立于涉事医院、医生之外的第三方调查机构得出公允结论,而不是替代专业人士给出结论;二是基于不同的专业背景,可以将对肿瘤诊疗行为的讨论,延伸到决定健康的更多社会决定因素,比如:从经济学角度,涉事医院、医生在制订诊疗方案时要不要充分考虑患者家庭(来自青海等西部欠发达地区)的经济承受能力?从伦理学角度,在实施NK细胞疗法等创新技术前“知情同意”只是签字走形式还是要让签字人充分认知其风险与代价?
舆论冲突各方还需要对该事件的处置设置合理的预期。即便是在发达国家,对医疗责任的追究也尊重两个原则:一是尊重专业人士实施的行业自律,而不要滥用行政权打破这种自律机制,例如美国内科学委员会(ABIM)发起“聪明的选择”活动,由全美71家医师学会参与,每年揭发5项没有必要的医疗行为,其中就包括对癌症的不当治疗行为;
二是尊重医疗质量管理规律,即在涉事医生没有主观恶意,也没有外部利益输送的情况下,即便出现超临床路径、超医学指南的“非主流”诊疗行为,即便给患者造成不同等级的医疗事故,也不应被追究法律责任特别是刑事责任,而应当在医学共同体内部施加压力,促其进取与完善。否则,鉴于医疗存在高度不确定性、信息不对称性,不当的责任追究机制可能倒逼医者出于避险需求而施行消极的治疗行为,或者采取各种手段隐瞒发生的医疗事故。发达国家早已有各种先例可供镜鉴,千万不要为平息舆论而实施不当追责,最终让未来的患者为此买单。
纵观近现代医疗发展史,美国医疗界曾为了“根治”乳腺癌而滥用导致患者终身瘫痪的“全胸切除术”,也曾为了根治白血病实施剧毒化疗的“VAMP实验”。日本医疗界也曾对高龄老人的前列腺癌、结直肠癌不必要地实施切除术而降低了临终人士生存质量。但经过医学共同体持续的行业自律、日益完善的卫生/药品监管机制,上述国家逐步在癌症治疗方面处于全球领先水平。无论对张煜医生举报的“恶性肿瘤治疗黑幕”的最终调查结果如何,该事件都可能成为我国癌症防治事业的分水岭。历史的滔滔江流是将我们引向理想彼岸,还是恐惧深渊?这取决于我们对公开讨论的宽容心态,以及优化医疗服务的持续行动。
(作者为价值医疗顾问专家委员会秘书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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