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蔡越坤 2020年下半年,信用评级机构频遭监管处罚。
继东方金诚被暂停处罚后,12月29日,中诚信国际信用评级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诚信国际”)再次被交易商协会给予自律处分。
交易商协会表示,中诚信国际在为债务融资工具发行人永城煤电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永煤控股”)、河南能源化工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河南能化”)提供信用评级服务过程中,存在以下违反银行间市场相关自律管理规则的行为:
一是未按相关自律规则对永煤控股开展实地调查访谈,未对永煤控股管理部门及主要业务部门负责人进行现场访谈。二是对了解到的永煤控股或河南能化拖欠薪资、偿债安排、关注类贷款等异常情况,未采取必要措施进行调查核验,未能有效揭示信用风险相关信息。三是质量控制等内控机制未有效执行,合规部门监督审查不到位。
依据相关自律规定,经2020年第18次自律处分会议审议,对中诚信国际予以警告、暂停其债务融资工具相关业务3个月,暂停业务期间,不得承接新的债务融资工具评级业务;责令其针对本次事件中暴露出的问题进行全面深入的整改。
中诚信国际回应表示,收到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有关“永城煤电”项目对公司的自律处分决定,公司表示诚恳接受。公司就“永城煤电”事件在第一时间启动了自查工作,对相关责任人员进行了严肃问责,并深刻反思、汲取教训,全面整改。中诚信国际将进一步增强合规意识,完善相关工作机制,规范工作流程,提高自身业务水平和服务质量,确保评级工作规范有序开展。
此前,12月18日,交易商协会曾对东方金诚做自律处分。
交易商协会表示,作为信用评级机构,东方金诚在为债务融资工具发行人提供信用评级服务过程中,存在多项违反银行间市场相关自律管理规则的行为:
一是未保证评级报告及相关访谈记录的准确性,工作开展背离勤勉、尽责基本原则;二是多个项目未对可能产生的利益冲突进行有效管理,个别评级项目工作开展程序不合规,相关项目组长未参加实地访谈,评级质量控制机制执行不到位;三是相同评级模型下,同一主体部分指标得分不同,未保证信用评级业务开展的一致性,不符合客观、公正的评级业务基本原则;四是未在2019年度信用评级业务开展及合规运行情况报告中披露公司内部违规事项,未合规披露涉及多家主体、多期债项的跟踪评级报告,信息披露合规性明显不足。
依据相关自律规定,经2020年第16次自律处分会议审议,对东方金诚予以警告、暂停其债务融资工具相关业务3个月(暂停业务期间,不得承接新的债务融资工具评级业务);责令其针对本次事件中暴露出的问题进行全面深入的整改;对时任总经理金永授予以通报批评;对评级总监刚猛予以通报批评;对相关评级项目组长高路予以诫勉谈话。
下半年信用债违约频发,尤其是蔓延至部分国企,评级机构作为债市评级“守门人”却频频失守。这也引起监管的关注。
12月11日,人民银行组织召开信用评级行业发展座谈会,会议由人民银行党委委员、副行长潘功胜主持。发展改革委、银保监会、证监会相关部门和交易商协会负责同志,以及市场评级机构、发行人、投资人代表参加会议。
会议认真总结了近年来信用评级行业发展情况和有关问题,交流借鉴国际评级机构业务开展的经验,研究讨论了进一步规范发展我国信用评级行业的措施。
潘功胜指出,信用评级是债券市场的重要基础性制度安排,关系到资本市场健康发展大局。近年来,我国评级行业在统一规则、完善监管、对外开放等方面取得长足进步,但也存在评级虚高、区分度不足、事前预警功能弱等问题,制约了我国债券市场的高质量发展。评级行业应认真总结经验教训,坚持职业操守,勤勉尽责,努力提高评级能力,提升评级质量。监管机构、发行人、投资人等各方应各尽其责,共同推动我国评级行业健康发展。
潘功胜强调,人民银行将会同相关部门共同加强债券市场评级行业监督管理,强化市场纪律,推动我国评级技术的进步、提高评级质量,提升信用等级区分度,进一步推动评级监管统一,真正发挥评级机构债券市场“看门人”的作用,促进评级行业高质量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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