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海禁到自由贸易

尹敏志2020-10-28 01:03

尹敏志/文

1432年,明宣宗派宦官柴山第四次出使琉球。此行除了完成外交任务外,使团还将两千贯铜钱交给琉球国中山王,要求代为购买彩色扇、磨刀石、腰刀、硫磺、生漆、鲨鱼皮等商品。只有硫磺是当地土产,其他商品都得向日本方面采购。在此之前,明政府曾试图结束与日本长期断交的僵局,重开朝贡贸易,不想遭到日方严词拒绝,无可奈何之下,只能由藩属国琉球代劳。

明代初年,中国对日本产油漆、磨刀石的需求量很大,该国的手工艺品与刀具等在市场上也有很高评价。在室町幕府第三代将军足利义满的时代,日本向明帝国朝贡,这些商品供应基本充足。但1411年断交之后,东瀛奇货渐渐变成权贵才能享受的奢侈品。在琉球编汉文外交史料集《历代宝案》中保存的这件宣德年间公文,透露出明朝政府对日本商品的渴求——公文结尾柴山写道,两年前委托琉球购买的日本货因海难荡然无存,损失甚巨,“今皆不问,特谕国王知之”。

三年前我初到京都大学读博,上岩井茂树先生的“东亚外交史料”读书课时,第一次读到这条有趣的史料。读书课内容以《历代宝案》《元典章》《明经世文编》等中文典籍为主,辅以日文及满文档案,由岩井先生独自讲解,时间一个半小时,中途不休。新书《朝贡·海禁·互市:近世东亚的贸易与秩序》(朝貢·海禁·互市:近世東アジアの貿易と秩序,岩井茂樹/著,名古屋大学出版会,2020年)中的很多史料之前已读过,重温时仍咀嚼出不少新意。

1980年9月,京都大学文学研究科博士生岩井茂树作为中日邦交正常化后的首批交换留学生,赴南开大学留学。在天津,他见到本科生默诵满语单词书,大学生从清晨学至深夜,预感中国会摆脱政治运动的束缚,走上改革开放的正途。一年后转学至北京大学,师从陈庆华、商鸿逵、许大龄诸先生。由于博士论文题目研究清代财政史,岩井先生经常去第一历史档案馆查档,在专为外国人准备的阅览室里,昏暗的光线在紫禁城墙壁上留下斑驳的影子,几十年后竟无比怀念。

作为1980年代中国从封闭走向开放的亲身经历者,岩井先生对近代中国的朝贡体制如何碰撞上西方诸国的自由贸易,有着超出研究题目之外的关怀。明清两朝,周边国家对中国的朝贡不仅是一种外交礼仪,也是中原王朝证明其统治合法性所必需,与内政密切相关。

明朝通过霸权构建起以天子为顶点,以呈现天下秩序为目的的礼制,“对诸外国而言,通贡所带来的利益才是真目的,遵守礼制不过是手段。”即中国更注重朝贡的外在形式,周边国家却关心由此带来的利益。双方的不同诉求发展到后期,名实不符程度已超出想象。嘉靖年间人严从简就曾抱怨,很多所谓的外国使节根本不是本国人,而是华人中的无耻之徒,他们易名窜身,“如日本之宋素卿、暹罗之谢文彬、佛郎机之火者亚三”,不过是打着朝贡的幌子进行贸易的商人罢了。

华人移民在周边国家长期定居,获得身份后,再以朝贡使节之名回到中国,出口转内销,最典型的例子是琉球国的久米村。久米村起源于明太祖朱元璋御赐琉球的“闽人三十六姓”,他们世代从事与朝贡相关的领航、翻译等任务,最后演变为一种世袭的职业。我们今天读的《历代宝案》,其祖本就是久米村天后宫藏抄本,1933年移交冲绳县立图书馆,1935年被时任台北帝国大学副教授小叶田淳发现并抄出副本,侥幸躲过二战炮火。

朝贡明显不是平等的外交关系,周边国家之所以接受,主要是因为无法拒绝中国这个巨大市场与商品供应国。由于这种依赖性,朝贡贸易的反面是海禁,朱元璋将其作为由中国单方面实施的经济制裁,迫使个别国家遵从中华帝国的意志。檀上宽将洪武海禁分为三个阶段:第一阶段洪武初年,只针对沿海地区的反明势力,宋元两朝延续的市舶司继续运行。第二阶段,洪武七年废止浙江、福建、广东三市舶司,转向朝贡制度、朝贡贸易、海禁政策的三位一体。第三阶段,洪武十四年后禁止沿海居民与海外诸国私自往来,导入勘合体系,对特定国家发放数量有限的勘合,即官方贸易凭证。

这种三阶段、层层加码的海禁,主要是针对日本。学界通常认为,明初倭寇骚扰中国沿海,是明、日两国关系恶化的主因。岩井提出异议,认为足利义满提出的“盖天下者乃天下之天下,非一人之天下”理念,否定中华天子的至尊地位才是。面对这种以日本国家意识为中心的外交姿态,朱元璋认为除了断交并实施经济制裁外,没有其他选择——鉴于元代征伐日本以失败告终的惨痛教训,他已将日本列为“不征之国”。

洪武十三年朱元璋诛杀丞相胡惟庸,罪名是密通日本谋反。翌年朱元璋收到足利义满的一封表文,其中有“陛下有兴战之策,小邦有御敌之图,论文有孔孟道德之文章,论武有孙吴韬略之兵法”之语。对于明朝的军事恫吓,幕府将军认为两国一旦兵戎相见,胜败尚不可知,“顺之未必其生,逆之未必其死。相逢贺兰山前,聊以博戏,有何懼哉。”这件表文标志着明、日关系恶化达到顶点。

除清修《明史·日本传》外,此表文在明代典籍中多有记载,唯独不见于《明太祖实录》,同时代的日本史料中亦未见,后两点十分可疑。岩井解释道,明实录不载此表文是因为其出言不逊。但从史源学上看,表文最早出处是徐祯卿《翦胜纪闻》,现存最早版本为万历四十五年《纪录汇编》丛书本。收入此表文的其他典籍,如严从简《使职文献通编》、佚名《四夷广记》、李言恭《日本考》等,全是在明嘉靖以后成书。表文的文风也疑点重重,文末“年年进奉于上国,岁岁称臣为弱倭”一句,与前文的强势风格甚不协调,可能是嘉靖年间之后中国人伪造。

足利义满表文的真伪虽有待讨论,洪武朝明、日关系毫无转圜余地,则是不争的事实。建文帝即位后,即试图恢复与日本的往来。几年后永乐帝篡夺皇位,心有未安,遂派郑和下西洋,成功动员六十多国前来朝贡。郑和船队在东南亚等地建立名为“官场”的海外补给基地,是这一时期空前绝后海洋势力的象征。由于劳民伤财,宣德帝重新实施海禁,定期朝贡的国家只剩下琉球、暹罗、真腊等几个。正统年间北方蒙古族的重新兴起,则迫使明政府将注意力转向北方。

对于嘉靖年间的“北虏南倭”问题,相关研究汗牛充栋。林仁川、戴裔煊、李金明等中国学者指出,明中后期所谓的“倭寇”其实是反抗明政府海禁体制的华夷混合武装组织,其成员以汉人为主,兼有日本人、葡萄牙人、西班牙人等。岩井对此表示同意,同时指出,北方边境地带的“板升”与“倭寇”有相似性质,应联系起来讨论。

板升是指那些逃到塞外,修筑房舍,开垦土地,但维持原有农耕生活方式的汉人,他们与内地汉人的最大区别在于向游牧民族政权缴纳贡赋。有明代官员指出,“板升者,夷人之佃户也”,他们了解明朝的虚实,可能比蒙古人本身更危险。岩井注意到板升与“编成满、蒙、汉八旗,拥戴努尔哈赤、皇太极等君主的清朝军事国家的组织方式相同,都可以窥见囊括多种族集团的多重帝国之原始形态。在16世纪中叶的中国北方,超越种族与语言差异的共同社会开始形成。这种情况与中国东海、南海周边的情况如出一辙”。

东北也有近十万在女真人统治下生活的汉人,岩井认为他们与板升、倭寇都是“历史的先驱者”。汉人选择这种生活方式原因复杂,在中华文化圈边界出现的商业浪潮是其中之一。沿海贸易的巨额利润无需多说,北方贸易城市的繁荣也值得注意。谢肇淛《五杂俎》记载,16世纪末的大同极度繁华,富庶不下江南,“妇女之美丽,什物之精好皆边塞之所无者。”内地汉人被境外贸易利润所吸引,不惜脱离中华文化圈,预示着“朝贡=海禁”体系面临崩溃,新时代即将到来。

清帝国作为在明代边境的商业浪潮中兴起的多民族政权,对于海外贸易天生不具有排斥性。清初的东南海禁,片帆不许下海,主要是为了孤立台湾的郑成功集团,防止其与内地反清势力联合,与明初海禁存在根本性区别。同年台湾郑氏集团的归顺,则为新的贸易体系扫清了最后障碍。

此时日本也进入江户时代,江户知识人将明清易代视为“华夷变态”,拒绝被纳入朝贡体系,甚至自居中华。岩井认为,面对日本方面的新变化,清政府采取的是与互市配套的“沉默外交”政策,即以广州为中心开展对外贸易,但回避清朝皇帝与诸国国王的直接接触。同时限制外国商人的居住范围,隔绝他们与普通居民之间的往来。清政府对于海外贸易的实用主义倾向,在康熙年间日本方面颁布“海舶互市新例”时充分体现。

根据“海舶互市新例”,1715年开始日本将对外国商船颁布名为“信牌”的凭证,持此才可以进入长崎进行贸易。信牌原本是明清时代中国地方衙门使用的一种下行文书。再加上日方的信牌署天皇年号,清国官员不敢怠慢,上奏皇帝请求定夺。康熙帝却认为信牌只是一种商业记号,主要是为查验,“并非部中引文及旨意可比,如此以为大事,可乎。”这在重视正朔与外交形式的明朝,是不可想象的。

回顾“朝贡=海禁”体系的变迁,岩井认为这是皇帝与君王的权力意志、官员的考量、民众需求三股力量共同作用的结果。朝贡体系的根基是天朝上国理念,本质上是拒绝任何变化的,但在此基础上建立的制度却因实际利害而动摇,最终导致根本性变化的发生。清代互市贸易的特征,如淡化礼仪,以纯粹经济逻辑为基础等等,主要是受财政状况的影响。但具体是清代的何种财政状况?由于书中并未明确解答,读者阅至终章,难免产生困惑。

答案或许能在岩井的成名作《中国近代财政史研究》中找到,即从雍正初年开始,清朝的财政体制基于一种“原额主义”框架,这是鉴于明末一条鞭法改革以来苛捐杂税之弊,试图将税额固定下来,以实现“永不加赋”。但在执行过程中,难免发生实际财政与原额财政不符的情况。积极发展海外贸易既可不触动“原额主义”的根本,又能填补理念与实际之间的缝隙,可谓一举两得。只是经过改良的朝贡贸易体系,与西方国家所要求的自由贸易无论如何无法契合,遂产生之后千年未有之大变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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