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张锐 10月11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深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综合改革试点实施方案(2020-2025年)》(以下简称“方案”)。
《方案》指出,以设立经济特区40周年为契机,在中央改革顶层设计和战略部署下,支持深圳实施综合授权改革试点,是新时代推动深圳改革开放再出发的又一重大举措,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的关键一招,也是创新改革方式方法的全新探索。
中国(深圳)综合开发常务副院长郭万达接受记者采访表示,从方案的名字来看,综合改革其实已经隐含了授权的意思,但方案的主要内容里还是点名了综合“授权”改革,这里面的意思就是要让深圳更积极、更主动的做一些事情。
“现在的改革,全国的改革进入了深水区,深圳要继续先行先试,其实也是为全国的改革做探索。”郭万达称,从目前方案公布内容来看,是方向性、原则性的,因为清单还没有公布,细节都需要做进一步的讨论和研究。“比如,科技成果的转化,《方案》说市场来决定项目经费评价,原来都是去找一些专家来认证的,那市场决定要怎么决定呢?”
与此同时,他也提到,例如“支持在土地管理制度上深化探索。将国务院可以授权的永久基本农田以外的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审批事项委托深圳市政府批准。支持在符合国土空间规划要求的前提下,推进二三产业混合用地”,深圳是有过一些探索的,那接下来要怎么做呢,这些都需要新的清单细节再作研究。
再比如,关于进一步完善公平开放的市场环境。在全国统一的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基础上,制定深圳放宽市场准入特别措施清单,放宽能源、电信、公用事业、交通运输、教育等领域市场准入;探索扩大办学自主权,支持深圳引进境外优质教育资源。
“海南自贸港的方案也有,但海南的重点更偏向开放,而深圳的重点更偏向改革。”郭万达表示,深圳《方案》中提及的很多探索并不是今天才开始的,而是持续在做的,但四十周年对于深圳来说是一个特殊的时间点,《方案》的落地说明中央对改革的重视,对深圳改革的特别重视。
按照《方案》的指导思想,围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的战略定位和战略目标,将赋予深圳在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上更多自主权,支持深圳在更高起点、更高层次、更高目标上推进改革开放,率先完善各方面制度,构建高质量发展体制机制,推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加快形成全面深化改革、全面扩大开放新格局,推动更高水平深港合作,增强在粤港澳大湾区建设中的核心引擎功能,努力创建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的城市范例。
《方案》的主要目标提出,2020年,在要素市场化配置、营商环境优化、城市空间统筹利用等重要领域推出一批重大改革措施,制定实施首批综合授权事项清单,推动试点开好局、起好步。2022年,各方面制度建设取得重要进展,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重大制度成果,试点取得阶段性成效。2025年,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取得标志性成果,基本完成试点改革任务,为全国制度建设作出重要示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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