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观察报 记者 蔡越坤 你是否曾经被超过10%年化收益率的P2P产品吸引,计划“日进斗金”?你是否曾经意欲通过炒“虚拟货币”打算一夜暴露?你是否曾打算“以房养老”却被告知房产或将不保?你是否曾经投资高收益债券、信托产品却被告知违约,踏上追债道路?
近年,国内居民伴随着手中财富的增多,对投资理财的需求也趋旺。然而,2017年以来,部分理财产品的投资者不仅没有实现投资的保值、增值,反而踩了不少坑儿。
另一方面,2020年以来,随着国内理财产品整体收益率走低,老百姓对于投资者理财的收益率的预期也在降低。与此同时,尽可能避免“踩雷”便成了理财的第一标准。
“往者不可谏,来者犹可追。”普通百姓在投资理财过程中如何规避风险、并选择适合自己风险承担能力的理财产品便尤为重要。
追债漫漫路
近两年,部分信用债在二级市场中跌幅较大,也吸引了不少个人投资者。尤其是部分“垃圾债”背后潜在的收益率令不少不懂债的投资者进入了债市。
2016年,超过60岁的徐丽因家里房子被拆迁获得一笔拆迁款。因拆迁款闲置,偶然经朋友在微信群中推荐了彼时由丹东港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丹东港集团”)发行的债券16丹港01(136204)。
正是这次债券投资理财让徐丽陷入了长达近3年的追债之路。
在投该期债券之前,徐丽是一名已经退休被返聘的科研工作者,此前没有债券投资经验。据她回忆,基于丹东港集团大股东背景有丹东市国资委,叠加2016年时16丹港01在二级债券市场发生了下跌,买入如果正常兑付或者后期在二级市场价格回升便会获得不错的收益,她将拆迁款分几笔买入债券近20000张,金额将近200万元,买入价维持在90元/张附近。
然而后期16丹港01价格并无明显回升。第二年,2017年10月30日,丹东港集团公告称,2014年度第一期中期票据(14丹东港MTN001)未按期足额兑付本息。并触发16丹港01、16丹港02发生交叉违约,自2017年10月31日起,16丹港01开始停牌。2018年1月份起,16丹港01对外公告正式违约。
违约后,徐丽陆续结识了更多的16丹东01的个人债券持有人。自2017年下半年起,来自全国各地的持有人时常从全国各地去丹东港集团总部协调沟通兑付债券兑付的事情。截至到2020年9月份,徐丽去丹东超过6趟。
谈起第一次的债券投资经历,徐丽后悔不已。2016年一次偶然的投资机会却令她至今本息尚未兑付,对于个人家庭而言,近200万元也是一笔不小的数目。截至到9月25日,徐丽持有的16丹港01仍然尚未兑付,她的追债路仍在进行中。
记者了解到,像徐丽类似经历的个人债券投资者不是个案。对于个人投资者买“垃圾债”,一位私募机构人士对记者表示,投资垃圾债需要有专业的投资分析能力,一般个人投资者除非有丰富的投资经验知识,否则与专业的机构投资者相比差别太大。因此,个人投资垃圾债一定要谨慎。
“以房养老”房难保
“让老人沉睡多年的不动产动起来。”——这句宣传语一度令部分老年人陷入“以房养老”的骗局中。
一般以房养老称为住房反向抵押贷款或是倒按揭,以房养老一般是老人将自己的产权房抵押,以定期取得的一定数额养老金或者是老年公寓服务的一种养老方式。
近些年,打着“以房养老”的幌子进行诈骗的公司时有发生。2017年左右,北京普伴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普伴公司”)打着“以房养老”的幌子,承诺给房主年化收益率6%的利息,吸引了部分老年人参与其中,将房产抵押出去。
据记者了解,多位房主在普伴公司的指引下,将房产抵押给了小贷机构、信托、银行等机构,这些机构放款给房主,房主获得借款后,又打给了普伴公司的关联账户。2018年5月,普伴公司爆雷,参与“以房养老”项目的投资者发现,不仅收益没有了,还莫名发现自己的房子被抵押出去了,并且被催收贷款。
关于“以房养老”骗局,经济观察报刊发《“以房养老”梦碎中安民生迷局》报道,中安民生假借“以房养老”名义设套,让出借人出资无法收回、老年房主面临房产被拍卖的境地。
“以房养老”原本是解决老年人的养老问题,如今却频频爆出风险事件,留给公众的警示意义非常深刻。一位北京地区律师表示,普通投资者在日常投资理财过程中也应该提高风险警惕,不能盲目被高收益所诱惑。
代销理财风险需重视
2019年3月,长期投资于银行理财产品的傅女士经银行理财经理推荐,购买了一款信托阳光私募产品,购买金额为290万元人民币。如今她账户里逾200万的产品无法赎回。
理财经理向她介绍该款产品时表示,这是一个债券型私募基金,100万起投,每个月开放一次,可以赎回,比较灵活。该产品属于债券型基金,风险属于三级,低风险的,比银行理財风险稍微高一点,但并不是特别高。
据了解,一般R3风险等级为产品等级风险适中,投资风险中性,产品不保证本金和收益。据记者了解,该产品为阳光私募产品,投资者必须是合格投资者。而关于合格投资者的要求是具有2年以上投资经历,且满足以下条件之一:第一:家庭金融净资产不低于300万元;第二:家庭金融资产不低于500万元;第三:近3年年均收入不低于40万元。投资者在购买私募产品时候需签署合格投资者声明函。
而傅女士原本打算购买一款相对稳健的银行理财产品,对风险比较厌恶。她对于合格投资者的界定标准也不了解。此外,她购买的实际是一款银行代销的产品,并非真正由银行发行的理财产品。傅女士对于该产品背后的运作并非完全了解。很明显,R3风险等级与傅女士对于投资理财风险接受度是不完全匹配的。
类似傅女士一样,原本打算投资一款“保本保收益”的银行理财产品,却被推荐购买了代销产品的投资者不在少数。而投资者自身也忽视了其相对应的风险。一位信托业人士对此提示风险称,普通投资者在购买阳光私募产品时一定要明确自己的风险承担能力,这类型产品并非保本保息,会有本息损失的风险,不应该盲目信赖理财经理,要提高自己的投资理财风险辨识能力。
所以,记者了解到,普通投资者在银行购买理财产品时,第一,应通过银行柜台购买理财产品,理财资金应进入银行账户,勿将资金转到其他个人或企业账户;第二,理财产品应区分银行直销还是代销,直销产品应与银行签订协议,代销产品看是否进入银行系统;第三,不要片面追求高收益,还要看理财产品风险评级;第四,要求银行对理财产品销售过程进行录音录像。
“钱该往哪里投?”是普通百姓始终要面临的投资理财问题。然而,近些年,理财投资市场中频频被爆“踩雷”的投资者损失惨重。近些年经济观察报还关注报道过金融理财的“坑”儿还包括:
贵金属投资骗局,至今部分资金仍然追讨无门;部分P2P平台通过高返模式以超过10%的收益率吸引众多投资者,但是最终也浑然倒塌,投资者本息全无; 2019年,家住上海的俞女士在金融机构的客户经理推介下,购买了理财产品却告知系理财经理个人“飞单”行为,类似金融机构“飞单”事件时有发生。
对于普通投资者应该如何防“踩坑”,银保监会主席郭树清曾提示,高收益意味着高风险,(理财)收益率超过6%就要打问号,超过8%就很危险,10%以上就要准备损失全部本金。一旦发现承诺高回报理财产品就要相互提醒、积极举报,让旁氏骗局无措遁形。
(应受访者要求,徐丽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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