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李紫宸 9月26日,在由冶金工业规划主办的“2020(第十一届)中国钢铁节能减排论坛”上,生态环境部大气环境司司长刘炳江介绍,尽管“十三五”期间钢铁产量远超规划目标,大气污染物排放量也超出预期,但通过化解过剩产能、工艺过程减排、超低排放改造三大减排措施,钢铁行业的大气污染防治依然取得了积极成效,从而抵消了增量的影响。
自2015年以来,中国粗钢产量逐年增长,总增幅约30%。目前中国粗钢产量占世界总产量一半,2019年占比53.3%。
根据冶金工业规划当天的介绍,中国钢铁企业数量多,目前具有冶炼能力企业达500多家,且结构、水平差异大。钢铁行业碳排放量占全球能源系统排放量的8%左右,中国钢铁行业碳排放量占全国碳排放总量的15%左右,是碳排放量最高的制造业行业。
刘炳江介绍,在超低排放改造方面,目前全国228家钢铁企业6.1亿吨粗钢产能(重点区域159家4.5亿吨左右粗钢产能)正在实施超低排放改造。重点区域82家企业(3.3亿吨粗钢产能,占重点区域总产能60%)正在开展评估监测工作。
2019年4月28日,生态环境部、发展改革委、工信部、财政部、交通部联合印发《关于推进实施钢铁行业超低排放的意见》(环大气〔2019〕35号),明确了钢铁企业超低排放的改造任务及目标。
该意见要求,钢铁企业要把超低排放贯穿于全工序、全流程、全生命周期,并形成企业理念和生产习惯。
刘炳江介绍,在政府层面,目前主要通过税收、环保、价格、激励措施来实现对超低排放企业的有效和长效监管。税收上,出台环保税优惠、环境保护专用设备购置税优惠以及财政补贴。
环保上,重污染天气应对期间对有组织排放、无组织排放和清洁运输均达到超低排放要求的钢铁企业不停产不限产,未达到超低排放要求的钢铁企业,将根据不同改造进度,重污染天气期间采取不同的应急减排措施。
价格上,对改造进度不同的企业实施差别化电价、水价政策。目前山东、河南、河北等省已实施,江苏等省也正在研究制定。
激励措施上,鼓励“先进”、鞭策“后进”,通过差异化管理政策,促进产业升级、技术进步、高质量发展。对不能稳定达到超低要求的视情况取消相关优惠政策,重污染天气应急绩效评级降级处理,并向社会通报,实现“良币驱逐劣币”。
冶金工业规划党委书记、总工程师李新创在本次论坛上认为,超低排放改造是各地倒逼“落后”产能退出、推进产业结构调整的主要措施。期限内达不到超低排放的钢铁企业,不仅面临停产整治、差别化电价的处罚,更有可能被强制退出,这对于环境敏感地区的钢铁企业提出了更为严苛的要求。
同样,安全、能耗、技术等方面是否达标,相关公示公告、备案、用地、环评、能评等程序是否履行,都关系到企业的生存发展。
过去几年中,伴随整个工业领域对环保要求的提升,钢铁企业在环保上的投入可谓巨大,对于所有规范运营的钢企来说,每年的环保投入都在成本支出占据不小的比例。
“对于钢铁企业而言,要么加大投资,站在规范发展的同一起点,开始新一轮的激烈竞争;要么维持现状,等待被重组或被退出,并没有多余的路可以选择。”李新创说。
李新创认为,尽管钢铁行业在节能减排上已经付出努力,但目前钢铁行业低碳发展依然面临挑战,这与中国的钢铁产业的固有特点相关,中国钢铁的生产以高-转长流程工艺结构占主导,能源结构高碳化,煤、焦炭占能源投入近90%。同时,碳排放机理复杂,涉及能源燃烧排放、工业生产过程排放、电力和热力消耗所对应的间接排放等多种碳排放机理。
李新创建议,要进一步实现钢铁行业的深度减排,加大废钢资源回收利用,提高电炉短流程钢产量占比是降低中国钢铁行业碳排放的重要途径。2019年,全国重点钢铁企业燃料比平均值约535.5kg/t,范围在495.1kg/t-600.5kg/t之间,以降低高炉燃料消耗为重点的原燃料结构优化是推动实现深度减排重要途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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