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业银行罚没2470万元“五宗罪”:违规转接清算、银行卡收单外包等

王涵2020-09-14 23:25

记者 王涵 一大波行政处罚从央行中支行来袭,其中包含千万级大额罚单。

9月11日,央行福州中支行政处罚信息公示,兴业银行被给予警告处分,没收违法所得1087.51万元,并处1382.443万元罚款,共罚没2469.953万元。兴业银行福州分行也被警告处罚,没收违法所得34.38元,处50万元罚款。

在当日公布的罚单中一共涉及5家银行、1家保险公司和24名相关负责人。兴业银行成为罚款最大“贡献者”的原因主要聚焦在违规支付领域,比如违规转接清算服务、超范围提供支付服务、违规进行银行卡收单外包等被监管处以“五宗罪”。

原因有:1、为无证机构提供转接清算服务,且未落实交易信息真实性、完整性、可追溯性及支付全流程中的一致性的规定;2、为支付机构超范围(超业务、超地域)经营提供支付服务,且未落实交易信息真实性、完整性、可追溯性及支付全流程中的一致性;3、违规连通上、下游支付机构,提供转接清算服务,且未落实交易信息真实性、完整性、可追溯性及支付全流程中的一致性;4、违反银行卡收单外包管理规定;5、未按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等5项违规。

最后被没收违法所得10875088.15元,并处13824431.23元罚款,合计罚没超2460万元。

此外,兴业银行多名高管同时被罚。

根据处罚信息显示,陈云生(时任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零售银行总部银行卡与渠道部总经理助理)对上述1、4、5项违规行为负有责任,被处7万元罚款;陈鼎东(时任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交易银行部副总经理)对上述全部5项违规行为负有责任,亦被处7万元罚款。

在兴业银行总行层面受到处罚以外,央行福州中支也向兴业银行福州分行开出罚单,仍为支付领域的违规操作。

该分行因允许外包服务机构以特约商户名义入网并接收其发送的银行卡交易信息,被没收违法所得34.38元,并处50万元罚款。钟磊〔时任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分行企业金融总部现金管理部副总经理(主持)〕对该违规项目负有责任,被处5万元罚款。

在银行业整体降润的背景下,兴业银行上半年业绩可圈可点。截至6月末,该行总资产7.54万亿元,较上年末增长5.57%;上半年营业收入首次半年破千亿,达1000.17亿元,同比增长11.24%;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325.90亿元,同比减少9.17%。

此外,其他被罚的银行分别是中信银行福州分行、建设银行福建省分行、招商银行福州分行、福建海峡银行,违规重灾区仍在违规开展代付业务、违规处理条码支付业务行为、存在违反银行卡收单外包管理规定的行为等方面。上述四家银行共计被罚没超过850万元,同

时还有共18名责任人遭到处罚。

诸如,中信银行福州分行因未按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被处140万元罚款。福建海峡银行因违反银行卡收单外包管理规定;未按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等2项违规内容被没收违法所得13949.02元,并处93万元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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