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王雅洁 7月28日,记者从中粮集团获悉 2019年,该集团营收4924亿、利润总额126亿。
中粮集团相关人士表示,为了达成预期中的营收和利润目标,该集团进行了一系列的改革,其中包括公司治理层面和激励机制的调整。
该人士认为,深化国企改革,关键是要建立完善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而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则关键是要将党委(党组)与董事会统一起来。
一方面中粮通过多次修订章程,在制度层面明确落实党组织在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中的法定地位,明确划定党组与董事会、经理层权责边界:董事会作为重大经营管理事项的决策机构,集中发挥定战略、作决策、防风险的作用;经理层则作为集团执行机构发挥效用。
上述人士认为,关键在于既要保障集团党组行使决定权、把关权、监督权,又要防止集团党组包揽一切。
举例来看,2019年,中粮集团党组研究通过了集团三年高质量发展目标,在提交董事会审议时,有外部董事认为,集团制定的主要目标与行业水平、全球水平相比仍存在差距。
随后,中粮集团党组与经理层对发展目标进行展开研究论证,经过数次修改完善,最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时获得认可。
除去公司治理层面的改革,中粮集团从2018年开始在部分专业化公司推行三年任期经营目标责任制,期望以此破长期以来国有企业中普遍存在的“铁饭碗”。
结果为“较差”或“不称职”的,将进行提醒谈话,并可提前结束任期,而经综合分析研判确属不宜继续担任现职或者不胜任的,则将遵循市场化原则,采取调整岗位、降职、免职、解聘等方式予以调整。
其中,饲料业务因为业绩不达标连续两年被亮“黄牌”,主要负责人降级,业务管控关系也相应调整。
记者获悉,中粮集团的三年任期经营目标责任制作为在年度薪酬基础上新增的激励,将根据三年任期净利润加总值的实现情况来决定激励力度。业绩优秀者最高可获得九倍奖金。
在上述人士看来,实行三年任期经营目标责任制,就是市场化改革的必然要求。集团坚持选人用人市场化改革,从市场化选聘、市场化激励、市场化退出三个层面加强制度设计,有助于实现领导人员凭业绩说话,并实现“能上能下”与真正的市场化流动。
6月30日,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上审核通过了《国企改革三年行动方案(2020-2022年)》,会议指出今后3年是国企改革关键阶段,要坚持和加强党对国有企业的全面领导,坚持和完善基本经济制度,坚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改革方向,抓重点、补短板、强弱项,推进国有经济布局优化和结构调整,增强国有经济竞争力、创新力、控制力、影响力、抗风险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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