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张晓晖 “我母亲(程小琼)5月29日在银行打印个人征信报告的时候,意外发现自己于2011年和2012年,在浦发银行成都分行有两笔各600万元的贷款,合计1200万元。奇怪的是这两笔贷款竟然还有人替她还清了。”
2020年7月27日下午,程小琼儿子杨远东对记者表示,因为这笔蹊跷的贷款,他们向浦发银行成都分行要求查清楚当时的是谁冒名程小琼签字和银行审批相关情况,但未能从浦发银行成都分行方面获得答案。
程小琼方面称,其聘请了律师,向浦发银行成都分行提出交涉,并将程小琼被冒名贷款1200万元的情况,上报给了四川银保监局。
发微博申诉
7月26日下午16点,程小琼发微博为自己莫名其妙的1200万元贷款公开申诉。
程小琼写道:(下为节录,有删减)
(我)最近去银行办事,随机在银行打印了个人征信报告,却意外发现我个人在浦发银行成都分行于2011年及2012年有两笔各600万元的贷款,合计1200万元。……1200万元,是我这辈子做梦也没敢想的数字。
我们随即到浦发银行成都分行申请,拿到了贷款合同的复印件,赫然发现这两笔贷款合同中涉及到本人的签字及手印均不是本人笔迹及指纹,系他人模仿我签字。……我们向浦发成都分行提交了书面申请,也多次到浦发银行成都分行申诉,也向浦发银行客服投诉电话95528投诉了多次,但是银行开始三缄其口,曾经接待我们的工作人员,开始回避、漠视。
虽经多次要求,银行依旧不提供原始审批文件给我们查阅,我们申请提取贷款合同原件做笔迹鉴定,浦发银行也是百般推诿,以各种理由拖延时间。……
我们要求浦发银行提供当初审批贷款的鉴证签字及原始审批单据,我们有权利知道是谁来冒名办理的贷款,是谁来假冒的签字,更应该知道浦发银行在严格的监管审批制度下是如何违规发放的如此巨额的贷款。这其中是否存在利益输送?是否存在违法乱纪行为?我们要求银行配合查清事实真相,查出当初银行经办人及审批环节的违法违规行为,找出假冒签名的始作俑者。
7月23日在浦发银行成都分行的18楼办公室,银行总算派出了所谓的领导和风控与我们交涉,但那副趾高气扬的嘴脸,倒像是我错了,居然以没有给我们造成损失为托词,试图让我们放弃查询真相。……
我也问了律师,我们有理由相信,浦发银行的种种行为涉嫌违反《商业银行法》第35条,第52条的规定,……此类假冒签名的违规贷款,绝对不止这1200万,还有多少受害者被蒙在鼓里,必要时我们会给侦办机关提供更多的线索。
作为一个遵纪守法的公民,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就真的那么难吗?
程小琼的这篇微博,迅即成为网络热点,评论区里留言高达3000多条,转发量超过两万。
“被贷款”的贷款合同
辗转联系之后,程小琼方面给记者看了四份文件,分别显示为程小琼的浦发银行贷款流水、个人征信记录、2011年贷款合同、2012年贷款合同等四份文件。
上述四份文件中,一份2011年贷款合同显示,2011年11月22日,程小琼与浦发银行成都分行签订个人贷款合同,向浦发银行借款600万元,但这600万元本金账户是存入一家名为“汶川顺发电熔冶炼有限公司”(下称“汶川顺发”)的账户。
上述四份文件中,2012年的贷款合同与前一份合同类似,金额仍为600万元。
程小琼方面提供的上述两份合同均以程小琼提供定期存单质押担保,程小琼称自己并没有存单可以作为质押担保,遂向浦发银行要求查看合同中的质押担保存单,但其表示,这一请求遭到浦发银行的拒绝。
程小琼称,经过辨认签名笔迹并非为其本人所写,整个贷款流程均系他人冒用自己身份。随后,程小琼还打印出来贷款还款的银行流水记录。
程小琼方面提供的一份流水记录显示,从2011年12月20日到2013年6月20日,一直有人不断为程小琼的这笔贷款归还利息和本金,交易机构的代码多为7301和7302,每笔还款都有柜员流水号。
一位在银行工作的人士对记者表示,交易机构是银行的一个网点代码,内部人士能够看懂。柜员流水号包含两个信息:一是操作柜员是谁,二是这个柜员的流水号是多少。有这个信息内部人员就能定位到具体的凭证。
记者拨打浦发银行成都分行信贷部电话,试图询问程小琼这两笔贷款的详细,但没有得到回应。
记者又联系上当时可能经办这两笔贷款的浦发银行成都分行员工李某某,对方问清记者来意之后,拒绝就程小琼这两笔600万元贷款作出任何回应。
程小琼方面对记者表示,银行至今未就该贷款案对我们作出书面回复,多次交涉后,银行拿不出当初鉴证签字等凭证材料,也不对贷款合同原件去做指纹(合同的程小琼签名上印有指纹)和笔迹鉴定。我们只想查明真相,为什么会突然冒出来1200万巨额个人贷款,是谁在经办?
相关人浮现
另外一个细节是,程小琼方面表示,这两笔贷款跟贷款合同上的汶川顺发公司有一定的关联,程小琼是汶川顺发持股8%的股东。
程小琼方面接受记者询问时表示,对于汶川顺发这家公司,程小琼完全没有参与经营决策,其仅仅是较小的股东,并且股东之间没有矛盾。
程小琼方面表示,贷款合同上出现的汶川顺发公司的财务总监王斌,打来电话道歉。
电话录音显示,王斌以个人名义向程小琼致歉,王斌表示公司有一些特殊的情况,希望程小琼不要记恨他,也不要埋怨他。王斌还透露了当时浦发经办人员为李某某与张某,张某目前已经从浦发银行离职,但李某某还在,如果这件事情(指冒名程小琼获取贷款)的事情曝光出来,王斌担心经办者可能会被开除。
王斌在电话中表示,希望能够让这件事情“过去”,等到这件事情“过去”之后,一定会真诚的向其讲述中间是咋个回事。
程小琼方面追问王斌到底是谁在贷款合同了冒名签字,因为两份合同的程小琼签字不是同一个人,王斌支支吾吾没有透露,反复请求程小琼方面理解,因为最终贷款已经按时还清。
7月27日下午,记者拨打汶川顺发财务总监王斌电话,希望能够弄清楚更多细节,但王斌的电话已显示为关机,加其微信,也未获通过。
程小琼方面对记者表示,其已经给四川因保监局寄送材料,期盼监管机构和法律公平公正,主持公道。
四川银保监局曾于2020年4月13日在其官网发出《关于公开征集四川银行金融业放贷违法违规线索的通告》,线索征集的重点包括:银行业金融机构违法违规开展业务;银行业金融机构员工存在违法违规行为;非法设立发放贷款业务的机构或非法以发放贷款为日常业务;辖内银行保险监管部门或人员违纪违规履职。
程小琼方面告诉记者,其1200万冒名贷款案,四川银保监局尚未对报案人作出回复,浦发银行成都分行不配合当事人提供更为详细的材料,程小琼方面正在考虑向经侦报案,希望能够彻底查清此事。
对于上述事件,浦发银行方面对表示,浦发银行总行立即要求成都分行迅速开展调查。经查,成都分行分别于2011年、2012年向程女士发放个人经营性贷款,个人身份证、户口本,以及个人的质押存单等贷款申请材料齐全,最后一笔贷款本息已于2013年全部结清。贷款资金使用方是汶川某电熔冶炼有限公司,程女士为该公司的股东之一。目前相关调查工作还在进行。浦发银行坚持审慎、稳健的经营管理原则,将根据调查结果依法依规采取后续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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