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观察报 评论员 启越 近一段时间的反腐力度不可谓不大。薄熙来、刘志军、雷政富等大小各级官员的受审,再到李春城、刘铁男的落马以及最近南京市长季建业被中纪委带走接受调查等,的确有“苍蝇老虎一起打”的快感。再看中央出台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后,高档消费场所一时间门庭冷落车马稀,连中秋的月饼都降价了。我们是否就此迎来了吏治清廉的时代了?
绝大多数人都不会作此奢想。理由有二:一是运动式的反腐历来是治标不治本,打了一只老虎,也只能暂时威慑猴子,安静一阵,到后来看风头过了,猴子以前的行为照旧。比如治理公款消费,光文件规定可能都下了一大叠,几十年来,都是紧一阵后松一阵。类似例子已经不用赘述;其二是,靠惩罚来反腐败实践证明效果不佳或者说失败。这几十年重判的各级官员的数量不少,但是我们却失望地发现,贪腐的质和量一直在上升,从几百万到几千万再到数亿元,腐败的形式也在各式各样。最高检察院数据显示,今年前8个月,全国检察机关共立案侦查贪污贿赂犯罪案件22617件、30938人,同比分别上升3.6%和3.8%。共有129名厅局级以上官员被立案侦查。这意味着,前8个月平均两天就有一名厅局级以上官员落马。为什么越反越腐败?
日益严重的腐败让中央政府高层也意识到,腐败不仅仅要反,更重在防。所以8月份的中央政治局会议审议通过了《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13-2017年工作规划》。会议提出,全面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是全党的重大政治任务和全社会的共同责任,必须在党和国家工作大局中谋划和推进。而中共中央总书记习近平在此前的讲话中一直强调要加强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形成不敢腐的惩戒机制、不能腐的防范机制、不易腐的保障机制,这也是当下社会各方对即将召开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的主要期盼之一。
其实这也不是新话题。社会各方(包括决策者)对反腐的基本共识是,反腐重在预防,要用制度反腐,那些“二奶造反”、“权力内讧”、“网络曝光”等被动反腐手段绝不是主流。而所谓制度反腐,说直白点,就是将权力关进笼子里。现在问题是,把权力关进哪个笼子里?
我们现在关权力的笼子是当权者自己编织的。也就是说更多的是依靠权力的自我约束和自我清洁。笼子的钥匙实际上还在当权者自己手上,笼子的大小尺度也由被约束者自己定义,这就留下很大的空间,所以“三公”消费迟迟不公布,就是公布了也让人看不懂,看不出漏洞;所以建立一个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都举步维艰,生怕一下子冒出数不清的房叔;所以中国的“裸官”外逃不断,数据显示,在6个年份中,仅追回的赃款总计就达540亿元左右,归案的潜逃境内外的贪官人均约480万元。大量“裸官”的出现,就是因为权力的笼子的所有权归官员。
如此推导,把权力关进谁的笼子就变得很重要。这个笼子的编织者不应该仅仅是公权力自身,而是集合多方力量,组成一个立体式的监督体系,不仅仅是常规的党纪国法,还需要其他力量的参与。比如良好的信息公开保障机制,舆论监督自由、司法独立等等。所以在这个层面,反腐本身并非孤立的体系,而是有赖于整体性的改革推进。为反腐而反腐,最后效果必定难如人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