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彭友 S*ST生化(000403)于9月 29日与信达资产(债权人)签署《债务重组合同》。债务人恢复上市后,其自筹现金一亿元偿还信达债务;另外以定向增发的方式向信达增发1500万股振兴生化的股票,用以偿付剩余债务。
值得注意的是,此次债务重组的前提条件是S*ST生化恢复上市。该公司于2007年4月暂停上市。
根据公告,S*ST生化分别于2002年5月13日向深圳市商业银行水贝支行借款人民币1500万元、2002年6月19日向中国光大银行深圳分行高新技术园支行人民币15000万元。嗣后,公司于2004年6月30日向深圳市商业银行偿还人民币5万元,剩余贷款未偿还。2007年至2008年间,信达资产分别与深圳市商业银行、中国光大银行深圳分行签订协议,受让了上述两家银行持有公司的债权,共计本金16495万元。 经确认,截止《债务重组合同》签订日,公司共欠信达资产借款本金164,950,000元,利息135,308,383.17元。
根据S*ST生化与信达资产签署的《债务重组合同》,双方确认本合同涉及的重组债务为300258383.17元人民币。债务人重组方式组成如下:债务人恢复上市后,其自筹现金一亿元偿还信达债务;另外以定向增发的方式向信达增发1500万股振兴生化的股票,用以偿付剩余债务。
债务人必须在2013年12月30日前将前述义务履行完毕,即在此日期前前述现金及股票均必须到达信达指定账户。并且,债务人确认其按照重组前的债权文件对信达负有的相应债务并不因签署本合同而免除。
据悉,债务重组合同签订的目的及影响签订合同的目的是:减轻短期偿债压力,优化资产负债结构,改善公司财务状况。
2009年9月,因上述债务,公司持有控股子公司广东双林生物制药有限公司100%股权被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实施司法轮候冻结,此合同的签订有利于推动双林股权解除冻结。本合同实施后将对公司财务状况、生产经营成果产生积极影响。
本网记者了解到,2007年12月底,S*ST生化原大股东华润三九将所持公司38.11%股份转让给山西振兴集团有限公司和山西恒源煤业有限公司。其中山西振兴集团受让29.11%,成为其新的第一大股东。在此之前,S*ST生化已被振兴集团托管两年。
据了解,山西振兴集团是以煤、电、铝为联产项目、多元化经营的大型民营企业集团。早在2005年4月,振兴集团与华润三九签订协议,以每股2.55元的价格收购其持有的S*ST生化股份。同年6月,振兴集团便将其电业资产——控股65.2%的山西振兴集团电业有限公司资产置入上市公司,同时置出S*ST生化持有的三九集团2.06亿元的部分应收款和昆明白马制药有限公司90%的股权。
振兴集团曾承诺,在股改完成之日起4个月之内,启动将集团旗下的拥有电解铝资产的控股子公司91.6%的股权,和山西振兴集团电业有限公司24.784%的股权,以及煤炭资产以定向增发的方式注入S*ST生化的有关工作。如今由于亏损,却不得不僵持在那里。
上海一位私募人士分析,令振兴集团感到为难的是,如果将集团现在盈利情况不好的资产注入上市公司,投资者很可能因为每股收益被摊薄而投反对票,在监管部门那里也不好通过。但集团现在却又找出盈利能力更好的资产,所以只能僵持不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