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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沙新区欲打造 “粤港澳合作示范区”
2012-10-11 10:28 来源: 作者: 吴娓婷 编辑:
导语:广东省省长朱小丹认为,和1990年南沙被广东省列为经济开放开发区不同,这次的规划让南沙新区“上升为国家战略层面一个涉及粤港澳合作的示范区”。

记者 吴娓婷 10月10日,编制工作历时一年的《广州南沙新区发展规划》在北京发布。从规划内容来看,南沙新区将打造成粤港澳优质生活圈、新型城市化典范、以生产性服务业为主导的现代产业新高地、具有世界先进水平的综合服务枢纽、社会管理服务创新试验区。

广东省省长朱小丹认为,和1990年南沙被广东省列为经济开放开发区不同,这次的规划让南沙新区“上升为国家战略层面一个涉及粤港澳合作的示范区”。

南沙新区距香港38海里,距澳门41海里。中等偏快速度的船,一小时内可以实现南沙新区到港澳之间的两地跨越。

在10月10日的《广州南沙新区发展规划》(下称《规划》)新闻发布会上,广州市市长陈建华认为,南沙新区将使粤港澳三地形成一个“一小时生活圈、工作圈”,“跟浦东新区和天津滨海新区有很大的不同”。

事实上,基于地处南粤、毗邻港澳的独特地理位置,“粤港澳合作的示范区”成为南沙新区规划的“主线”。

据广东省省长朱小丹介绍,围绕打造粤港澳优质生活圈功能定位,《规划》赋予南沙新区多项与港澳密切人员往来的便利化政策,同意增加南沙新区粤港澳直通车指标数量,允许港澳地区的建设、医疗等服务机构和执业人员持港澳地区许可(授权)机构颁发的证书,经备案或许后在南沙新区开展相应业务。朱小丹表示,这将推进“当前正在全面实施的粤港澳服务贸易自由化”。

为了将南沙新区打造成以生产性服务业为主导的现代产业新高地,《规划》支持建设南沙粤港澳数据服务试验区,允许在南沙新区试点开展离岸数据服务;支持南沙新区在内地金融业逐步扩大对港澳开放的过程中先行先试,开展金融业综合经营、外汇管理等金融改革创新试点;支持在南沙新区新设金融机构,开办期货交易、信用保险、融资租赁等业务。

围绕打造具有世界先进水平的综合服务枢纽功能定位,南沙新区将建设粤港澳口岸通关合作示范区,简化南沙港区与香港葵涌码头船舶进出境手续,建设整车进口口岸。港澳地区航运公司所属船舶也获准在南沙新区办理船舶登记。

朱小丹在发布会上表示:“我们将来跟港澳的合作可能逐步会从加工贸易转向服务业领域的合作,尤其是生产性服务业和高端服务业的合作”。

除了在经济贸易方面开展深度合作,此次规划还将粤港澳三地的合作拓展到教育和社会管理领域。

《规划》鼓励和支持南沙新区开展国际教育合作试验,探索创新内地与港澳及国际知名高校合作办学模式,在自主招生、课程设置、学位授予等方面也给予更大的自主权。

而基于打造社会管理服务创新试验区的功能定位,《规划》允许南沙新区开展国家社会管理创新综合试点。

国家发改委地区经济司司长范恒山表示,国家除了鼓励先行先试之外,还特别重视南沙在推进新型城市化建设、推进社会管理和科技体制创新、推进粤港澳合作等方面开展一些先行先试和一些创造性的工作。南沙新区的活力在于大胆创新,只有大胆创新、先行先试,勇于破除发展的瓶颈,争创体制机制的优势,才能增强发展的动力。

据南沙区委书记丁红都介绍,南沙新区条例的立法工作正在推进过程中,“今后的两三个月过程中,我们可以给大家更多的具体回答”。

2011年9月,国家发改委会同有关方面启动了《广州南沙新区发展规划》的编制工作。历时一年,今年9月6日,规划获国务院正式批复实施。朱小丹认为,和1990年南沙被广东省列为经济开放开发区不同,这次的《规划》让南沙新区“上升为国家战略层面一个涉及粤港澳合作的示范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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