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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磐安试水官员财产公示 专家称需制度护航
2012-09-26 12:54 来源: 作者: 周靓 编辑:
导语:“这必须是一个制度安排,给它保驾护航。”社会学家、浙江大学教授冯钢对此发表了自己的看法。

综合报道 据中国新闻网报道 近日,浙江中部的山区小城——磐安,在总结前人的经验之后,也开始摸着石头过河,试水官员财产公示:其官方网站“中国磐安网”(http://www.panan.gov.cn/pa_web/)上挂出了一份《磐安县竞争性选拔领导干部任前公示》,除了14位官员的基本信息,拟、现任职务外,还首次将财产公示与职务任前公示进行“捆绑”,公开了他们的房子、车子、投资和收入。

“这必须是一个制度安排,给它保驾护航。”社会学家、浙江大学教授冯钢对此发表了自己的看法。

干部任前财产公示精细到元

安文龙山路一套(2003年,赠与,114㎡),安文新里路一套(2004年,赠与,100㎡),安文海德华府一套(购买,122.25㎡,52万元);

北京现代轿车一辆(2009年,1.6T排量,11.3万元);

2011年年收入:63781元……

这是现任磐安县信访局办信督查科副科长,拟任县妇联副主席的郑一燕申报的财产清单。和她一起公布个人财产的,还有13个干部,都公开了他们的家底。

根据磐安组织部专门为此次公示设计的《竞争性选拔对象个人有关事项申报表》,干部任前公示的财产包括:本人、配偶、共同生活子女的工资及各类奖金、津贴、补贴、公积金、稿费收入情况;房产;私家车;个人存款;单笔数额2万元以上债权债务,及各项经营投资收入等。

“我们根据领导干部个人报告表里面规定的内容,加上这几年民众比较关注的车辆,设计了6个内容。”磐安县委组织部干部科的一位工作人员说。

为了便于民众监督,磐安组织部将这些内容,不仅在单位公告栏里张贴,还专门挂靠了网上。

拒绝和隐瞒的不予提拔或取消资格

如何确保公示真实有效,而不流于形式呢?

“主要还是靠民众监督”。磐安县委组织部长郑公民说。根据磐安县委组织部规定,在公示期限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的形式,对公示对象德、能、勤、绩、廉和财产申报情况等方面的问题,以及其它不符合任职资格条件的有关问题向县委组织部反映。以单位名义反映问题的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提倡署报本人真实姓名。

“从目前来看,反应还是比较好的,组织部至今没有接到一起群众举报或反映。”郑公民说。经初步审查,所有公示对象购房资金来源为公积金贷款、亲戚朋友借贷等正常途径,无违反限购令和参与炒房的情况。

“一旦发现不合格,我们会建议县委不予以提拔,已提拔的,建议县委取消其任职资格;对涉嫌违法违纪的,按有关规定依法处理。”郑公民称。

这是一个方向一种趋势

“我们目前还只是探索,需要不断探索和完善。”郑公民说。

不过,浙大社会学的冯钢教授则认为,官员财产公开更应该是一个法律制度上的东西,仅靠一两个试点解决不了问题。“要有相应的法律法规作保障,还需要相关配套的东西。官员一旦进入政府部门,就成为了‘政府人’,拿纳税人的钱,公布财产,这是他们应尽的责任,这就跟你要公布你姓什么是一样的道理。”冯钢表示。

据了解,为了确保公示不流于形式,磐安县委组织部也表示要协调相关部门建立信息资源共享网络,强化审计、调查的力度,同时加强对干部财产公示的宣传,提高干部思想觉悟,形成共识。

“这是一个新生事物,也是一个方向,一种趋势。从逐步公布职务,到逐步公布其职务、信息,再到现在逐步公布个人财产,我们已经一步步努力向前在做。”金华市委组织部干部监督处处长周仕健长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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