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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批复苏州部分区划调整方案
2012-09-03 14:54 来源: 作者: 叶静宇 编辑:
导语:苏州中心城市首位度偏低,难以发挥出更高层次的辐射带动功能,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全市经济社会文化整体前行的速度和力度

记者 叶静宇 苏州市政府日前通报,苏州市部分行政区划调整已经国务院、江苏省政府批复同意,此次区划调整的具体内容是:撤销苏州市沧浪区、平江区、金阊区,设立苏州市姑苏区;撤销县级吴江市,设立苏州市吴江区。

从2010年年初至2012年上半年,苏州先后向江苏省政府上报了苏州中心城市行政区划调整方案及其补充方案。

苏州市政府表示,按照国务院《长江三角洲地区区域规划》要求,苏州在建设高新技术产业基地、现代服务业基地和创新型城市、历史文化名城和旅游胜地进程中,中心城市首位度不高、辐射带动能力偏弱等问题日益凸显,越来越成为区域协调发展的“短板”,适时适度调整优化行政区域格局,着力完善城市空间布局、做大做强中心城市,显得更为迫切。

目前,苏州下辖五县市张家港、常熟、太仓、昆山、吴江均位列全国百强县前十,经济实力雄厚,现代化发展程度较高。相较之下,苏州中心城市首位度偏低,难以发挥出更高层次的辐射带动功能,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全市经济社会文化整体前行的速度和力度。

此次合并沧浪、平江、金阊三区,主要原因是三区辖区规模较小,且均以商贸、旅游、文化等产业为主,发展模式同质化现象严重。2011年,三区地区生产总值合计仅占苏州市区地区生产总值的11%,财政实力偏弱。

同时,三区体制机制不顺畅,也影响了苏州古城的保护。1982年,苏州市成为国务院批准的24座全国首批历史文化名城之一。尽管历届党委和政府做了大量工作,但由于受行政区划体制等因素制约,古城规模化成片保护格局未能充分实现。因古城保护涉及沧浪区、平江区、金阊区三个发展主体,难以形成合力,不利于对历史街区以及古民居、古城墙、古典园林等历史遗存和古城风貌加以统筹保护。

同样,对吴江撤市设区也出于对太湖全面保护的考虑。太湖保护开发涉及苏州吴中区、虎丘区、吴江市三个行政区划,其中吴江市拥有一定规模的太湖水面和较长的太湖岸线,受现行体制影响,苏州市在太湖保护开发方面存在管理体制分散等问题,不利于东太湖综合整治和东太湖湿地保护。

更为重要的是,吴江市紧邻苏州城区南侧,目前吴江城区与苏州城区已连为一体。吴江北部地区和吴江城区已被纳入苏州中心城市规划发展范围。受现行体制制约,苏州市总体规划难以顺利实施,不利于在更大范围内调整优化生产力布局,影响全市的统筹发展。

苏州市政府表示,整个区划调整过程将历时数月,在新的行政区挂牌之前,吴江市、沧浪区、平江区、金阊区仍正常行使各项职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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