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珠澳大桥损失88亿
逼停这座大桥的其实并非“香港老太”的司法复核申请,而是此前香港有关机构的疏失。这笔账也不能算到“香港老太”的头上,更应该追究有关机构的责任。
——《新京报》
香港老太太,并非真的强悍。真正强悍的,是香港司法对于市民诉求的重视和对民意的敬畏。叫停大桥施工的是敬畏民意的香港法院,香港老太太不过是一位“狐假虎威”的普通市民。这是香港法治制度、制衡制度健全完善 的体现,也是香港公共权力尊重民意的体现。
——《中国青年报》
虽然港珠澳大桥工期拖延了时间,增加了巨额成本,但老太太的质疑权利得到了应有的尊重。在某种意义上,88亿港元正是特区政府尊重民意而支付的制度成本,也是法治建设的必然代价。这当是我们理应思考和借鉴之处。
——《南方都市报》
公务员倒卖公民信息
防公民个人信息泄露需要公安部门依法打击,也需要采取“分级查看”的权限设置。公民信息不能通过内部网谁想看就能看。有权限查看的人越少,就会越安全。
——《新京报》
不管你是企业人员还是公务员,只要违反这一条款就应该被严惩不贷。但不同于一般企业人员,公务员如果倒卖公民信息,应该受到更严厉的追究,因为这还涉及公务员渎职问题。
——《北京青年报》
在法律评价上,掌握信息的公职人员出售或泄露公民个人信息,不应等同于一般人的泄露行为,因为其违法犯罪所侵害的法益不仅指向公民信息权利,更损害了国家公职的廉洁性,故而社会危害性更大。
——《燕赵都市报》
阶梯电价
阶梯电价的实施,是中国电价改革的重要一步。考虑到目前城乡用电量的差距,随着城镇化进程的加快,居民平均用电量也会提升。在基本用电量的标准确定上,能否为未来留有一定的空间,建立基准电价的调节机制。
——《新京报》
关于电价调整不能一次听证就定案,必须经过一个验证过程。比如,江苏通过听证初步确定了一档不变电价为204度,可以委托第三方进行监控和调查,实行3个 月后进行验证,看看最后有没有实现80%的用户没被涨价的预期目标。如果实际情况与80%的用户的要求悬殊过大,则应做出相应的调整和改进。
——《中国青年报》
景点门票涨价
无论是自然山水,还是历史形成的人文景观,都是全民所有,属于公共资源,但当畸高的门票将“全民”中的部分群体挡在景区门外时,不能不使人困惑乃至愤懑:如果各大景区的涨价冲动始终无法被遏制,长此以往,穷人是否会失去原本属于他们的那一份参观游览的权利?
——《南方都市报》
景区票价普遍贵过外国不只是个市场问题,更是一个理念问题。既验检着“景区经济”的价值取向,更检验经营者是着眼长远还是只顾眼前利益。当公共利益转化成地方创收,提高内涵变成价格算计,则涨价行为愈演愈烈,难以禁绝。
——《新华每日电讯》
发改委等部门的价格监管制度还不够严密(如3年期限太短)、没有得到充分严格落实(如门票听证制度,在许多地方事实上已沦为一种“过场”),这些都是十分 直观的原因。但从源头来看,“三年必涨”局面的形成,根本在于,目前中国的景区管理运行体制已经异化,成为一种赤裸裸的“非公益”体制。
——《济南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