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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会】黄鸣:建议修改小学入学年龄
2012-03-12 10:40 来源: 作者: 种昂 陈勇 编辑:
导语:全国人大代表黄鸣近日在两会期间提交了一份建议。他表示,学校应该把适合入学年龄的范围限定在当年的3月1日至次年的2月28日期间的年满6周岁学生。

记者 种昂 陈勇  目前,按照我国新修订的《义务教育法》规定,“年满6周岁才能入学”。由于小学入学严格控制在当年“8月31日以前出生”的满6周岁的孩子,导致不少九、十月出生的幼儿园儿童不得不复读一年。

全国人大代表黄鸣近日在两会期间提交了一份建议。他表示,学校应该把适合入学年龄的范围限定在当年的3月1日至次年的2月28日期间的年满6周岁学生。

现在,有些年轻夫妇为了让孩子提前一年读书,每年8月底许多准妈妈甚至要求医生提前施行剖腹产手术。

事实上,早晚入学各有好处,每个孩子的个体差异很大,不能一概而论。黄鸣认为,如果放宽入学年龄的话,就必须做出一个限定,例如健康水平或智力状况的标准。

其实,放宽政策对身体发育好、智力正常的孩子最为有利,也争取了一年时间来进入学习生活。大部分教育专家认为小孩提前一两个月入学,影响不大。许多小学以前曾招收过5岁半到6岁之间的孩子,大多数还是适应了小学的学习生活。

目前,我国大部分学校开学时间为每年9月1日。按照黄鸣的建议,应把适合入学年龄的范围,限定在当年的3月1日至次年的2月28日期间年满6周岁的学生。即,9月1日前年满6周岁的学生必须入学,与义务教育法规的年满6周岁必须送其入学相一致;在9月1日至11月30日期间年满6周岁的应积极鼓励家长送孩子入学;在12月31日至次年2月28日期间年满6周岁的孩子,如果有家长和孩子对提前入学有强烈意愿,孩子经体检,身体健康状况良好的,学校应同意接收孩子入学。

黄鸣表示,这样对超龄儿童不入学的行为限定提供了法律依据,与原义务教育法的立法精神相一致,有强制、有鼓励、有允许、有限制,充分体现了以人为本立法理念。同时,也避免了准妈妈纷纷要求医生提前施行剖腹产手术现象,有利于提高国民素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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