位置
:
首页
>
>
评论
>
一句评论
>
国资委副主任邵宁说,具有公益性质的国企在中央企业层面包括石油石化、电网、通信服务等领域的企业,在经营中存在不同程度的垄断因素,有些是寡头竞争、有些是独家经营。
2011-12-13 13:39
向记者提问
致信编辑
分享
腾讯微博
新浪微博
搜狐微博
豆瓣
人人网
开心网
大
中
小
收藏此文
打印此文
评论(
0
)
导语:不管是公益性的垄断还是竞争性垄断,都是垄断,都涉嫌触犯垄断法。
不管是公益性的垄断还是竞争性垄断,都是垄断,都涉嫌触犯垄断法。
向记者提问
致信编辑
分享
腾讯微博
新浪微博
搜狐微博
豆瓣
人人网
开心网
大
中
小
收藏此文
打印此文
相关文章
央企业绩考核出新 国资委挤“泡沫”
2013-01-05
税收新政将行 民营油企吁请松绑原油进口
2012-12-24
大型国企应提升创新能力
2012-11-30
伊朗危机离中国很近
2012-11-29
从国企改革到改革国企
2012-11-29
已有
0
人参与
网友评论
(所发表点评仅代表网友个人观点,不代表观点)
查看全部评论
用户名:
快速登录
退出
用户名:
密码:
快速注册
相关产品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