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持人:目前国内还存在的正在激活和没有被激活的休眠税一共有多少?
席斯:收费项目或者说一些基金的话,不太好说。以前,收费和基金是非常多的。有一部分是明确的废止了,但有一部分没有废止。没有废止的会不会某一天被激活,或者说现在马上要到期的是不是要延迟——延迟也算是复活一样的,所以这些我没有统计过。这些需要专业人士一个一个去查它。这方面的信息也不是很多。
税的话,我觉得像个人所得税在财产所得转让这方面,可能国税总局会加大力度,有一些都要恢复。如果说没有恢复,那可能是现在技术上无法掌控。比如说有一些人的财产转让没法掌握,所以它还没有收。但是我觉得技术一旦成熟以后,它还是会恢复的。
另外,比如像在个人转让股票方面,除了那个大小非减持之外,这个将来肯定会收。
主持人:就是普通炒股方面?
席斯:对。因为这个也不难实现,大家都是在实名制去注册的,整个交易环节在网上都有信息,所以这方面的监管和征收其实不难。另外,个人出租房屋所得收入,对其征收个人所得税,前几年也提过,重新提过一次要收税,但是一直没有收起来。我在北京也没听说过,谁出租房子去交个人所得税的。所以这个下一步我觉得还是会去做的。因为现在大城市这个房屋出租的价格也越来越高了,这个对税务部门来说是一个潜力股。
主持人:也就是这几个方面是可预见的下一步有可能会开始征收的方面。
席斯:是。还有说房产税,现在虽然是试点征收,但它的趋势就是对个人自住的房子免征这个条款会删除掉。然后可能对所有的房子,包括存量房,去进行房产税的征收。这个影响会比较大。
主持人:休眠税的存在让政府增加税收变得更加容易了,但是这一块儿的监管与规范是不是还属于一个盲区之中?
席斯:如果从法律上来说,它始终是在一个合法的范围内。我们原来的税法里都已经订好了,只是出了一个免征条款。什么时候需要恢复,那么政府出一个文件就可以了。
但其实应该考虑到一个问题,那就是94年税制改革的时候,包括80年代一些收费项目的建立,中国的纳税人好像并没有非常深入地参与这个法律的建立过程。94年那些税做了那么大的一个变革,比如说个人所得税法的颁布、企业所得税法的颁布。因为那个时候纳税人的基数比较小,大家都没有太关心,没有深入参与,或者是说整个征求意见的范围和深度都没有像今天这样。
但是我们现在面对的局面是,所有人都要面对这样的税收,但它建立的时候我们没有发表意见。而我们现在是要同样去面对的,所以我觉得有一些税被恢复的时候是应该征求一下更多纳税人的意见。
主持人:实际上就是说这些税的恢复它是在法律的框架之内的,是合法的,它在程序上是正义的,但是不代表它就完全没有问题?
席斯:对。我是这么理解的,我们当时在建立这些税种的时候,政府也没有征求广泛的纳税人的意见,确实是在我们不知道的情况下就已经建立了。而今天如果想恢复的那些和我们息息相关的税的时候,我们纳税人应该重新去参与到这个过程中。整个恢复还是应该通过一个更广纳意见的渠道,走一个法律层次的程序,然后去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