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塘厦中南海”
官员的名义收入与实际收益之间,到底有多大的差距,是一个猜不透的谜。与其让这个谜存在,真不如透明其事,也免得官员们掠夺取利了,还来讲“收入太低”。
——《东方早报》
网络反腐
公民的言论权、监督权是宪法赋予的权利,不能因为在通过“我行贿了”这种网站行使这些权利时可能存在诽谤,就否定此类网站的舆论监督意义。
——《东方早报》
弥合官民的信任裂痕,及时认真处理好每一起公民举报,积攒公民对官方网络反腐的信心,如此,“我行贿了”就只是反腐征程上的一段插曲。
——《京华时报》
如果“我行贿了”网站是不合法的,那么任何网络举报也都是不合法的,任何网络曝光同样是不合法的,如此,很多腐败就会被藏匿,很多丑闻就会被掩盖,那些贪赃枉法者就少了一份顾忌,多了一份嚣张。
——《中国青年报》
这是公民自我组织的、在言论自由许可范围之内的行为,或许有很多不规范的地方,但并不违反现行法律,而是对于现在反腐工作的有益补充。
——《南方都市报》
微博开房
我们总是说社会道德如何沦丧,其实不是百姓们出了问题,往往是一些心口不一的官员们裸了之后给社会带来的幻灭感所致。而他们得到的,只是一次劝诫。
——《新闻晨报》
说是“自首”,不夸张。只是比起上次安徽一国土部门公务员的“微博自首”而言,谢局长的“自首”形式更加不落窠臼而已。
——《扬子晚报》
官员作为公权力的行使者,必须在生活作风上有更高的要求和追求,决不能因道德迷失、作风败坏而使公权力受到玷污和腐蚀。
——《齐鲁晚报》
固然有很多官员顺应时代脉络前行,也有不少官员顺着时代脉络就走到沟里去了。他们在这个时代当中最大的目的是满足自己追赶欲望的私欲,并非是觉得那些新的传播方式与科技产品是真正改变社会的东西。
——《东方早报》
律师伪证罪
在律师圈内,对刑事案件采取罢辩或变相的罢辩早就开始了。这是一个危险的信号。如果哪一天,在刑事案件中真的出现了律师的集体缺席,就意味着每个公民的权益都处在危险之中,都在面临现实的严峻的威胁。这样的场景和后果让人不寒而栗。
——《南方都市报》
尽快完善监督问责机制,让这类官员“落马”成为常态,才能从根本端正政坛和社会风气。但愿停了职的谢局长郁闷之余,能把各方面的错与非错都理清楚。
——《新京报》
在这里,网民们凭着网络与微博的工具,凭着网络的自由精神,他们成为网民记者,发展了传统媒体记者缺失的“扒粪精神”。
——《燕赵都市报》
治理收费公路
要使此次收费公路专项清理行动真正见效,彻底根治顽疾,还必须加大对责任主体的行政与法律问责,斩断收费公路背后的利益链,并让那些违规的地方和部门受到应有惩罚。
——《人民日报》
很多公共领域,其公共性质转换为商业性质,政府从公共服务提供者变身为商业销售操盘手,或者商业特许状颁发者和商业资本合伙人。这在很大程度上改变了政府的性质,政府得以成为特殊的利益方,而且集权力和利益于一身。
——《齐鲁晚报》
根治收费路桥问题,当从法律与制度层面发力,修订《收费公路管理条例》等要进入“高速公路”快速行驶,制度的与时俱进更要进入“快车道”。
——《燕赵晚报》
当收费站已经与一个巨大的利益链绑在一起,尤其是和地方政府绑在一起,他们是不会害怕舆论曝光和部委清理的。所以,要想彻底打破这种利益捆绑,首要的一点,就是彻底打掉地方政府的保护伞,使其不能也不敢为超期收费的路桥收费站保驾。
——《新京报》
相对于专项治理的成本,调整地方财政体系的成本要大得多,但这是必须走的一步。对地方的利益和义务梳理得越清晰,地方与中央部门的协商性就越强,公路收费专项治理的效率也才会越高。
——《京华时报》
改革已步入“深水区”,到了“啃骨头”的阶段,不少利益集团有着可靠而稳定的权力庇护背景,他们在利益博弈中腾挪捭阖的冲动和能量,显然是不可小觑的。可以说,缺乏足够的力量加以制衡,他们会继续占足便宜。
——《南方都市报》
积分落户
论是为了吸引到更贴近市场需求的人才,还是解决现有的外来人口问题,北京的户籍改革都应该“逐步开闸、阶梯放水”。
——《新京报》
户改的意义在哪里呢?当然就是要剥除附加在户籍之上的这些特殊利益,使之均等化、公平化。积分入户的意思却是要固化既有户籍者的种种特权与福利,这与户改的“平权”取向显然背道而驰。
——《中国青年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