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商:朝不保夕的富贵
图门巴雅尔/文 江南素有“钻天洞庭遍地徽”、“无徽不成镇”之说。历史上徽商以经营盐、当铺、茶、木为四大主业,其中以盐业为最。徽人自己常说:“吾乡贾者,首鱼盐,次布帛”,经商以盐为主,徽商对盐业非常重视。所谓“新安大贾,鱼盐为业,藏镪(银子)有至百万者,其它二三十万,则中贾耳。”虽然挣了二三十万两银子,也还入不了富商大贾的行列。
徽商崛起于明代成化、弘治年间,其后历经三百余年的辉煌,也是古代商界的一个奇迹。两淮(泛指今日苏皖两省淮河南北的地方)盐场产盐最多,盐利最大,因而也就成了徽商逐利的首选之地。两淮盐商领袖,在明朝称为“盐荚祭酒”,清代称为“总商”,套用现在的说法,就是两淮盐商(徽商)联合会主席。
万历年间,祖籍徽州歙县长龄的郑之彦,以其商界地位和官场联系,最终被众盐商推为“盐荚祭酒”,散商隶属于他,盐商对朝廷的捐纳,朝廷下发给盐商的摊派,都由他承办。换言之,散商若不隶属某一总商下,就得不到销售盐机会。郑之彦作为盐荚祭酒,扮演着商人和官方之间的中介角色,是名副其实的盐商领袖,他将歙县长龄郑氏在扬州的盐商事业推向了高潮。
郑之彦两度参加乡试,均不第,后从事盐业,取得了巨大的成功,但内心深处却一直引以为憾。他将希望寄托在后代身上,对四个儿子的教育极为严格。雄厚的家赀,优越的条件,加上近乎苛刻的教育方式,终于取得了成功:天启四年(公元1624年)郑之彦次子郑元勋中举,天启七年其侄郑元禧又中举。
其时,郑之彦已经重病在床,听到捷音后,大喜过望,对周围的人说:“痛快啊!我三度历险……皆化险为夷,现在又听说侄儿元禧中举的好消息,真是苍天保佑我郑氏,天恩深厚,天恩深厚啊。我即便病体不可治愈,也没有什么可遗憾的,”三天后郑之彦有说有笑地去沐浴,赫然辞世。崇祯四年(公元1631年),郑元禧中进士,十六年(公元1643年),郑元勋与弟弟郑为虹同中进士,叔侄同榜,一门三进士。
显然,对郑之彦来说,比起自己的业盐致富,子侄的学业有成给了他更大的成就感。郑之彦汲汲以求 “脱贾入儒”,这是为什么呢?
简而言之,不仅郑氏,所有徽州盐商,都有一种挥之不去的“不安全感”,万般皆下品惟有读书高,唯有“脱贾入儒”才能守住家业甚至光大门楣。
在安土重迁的农业社会中,徽州人外出经商常常是出于生存的需要。徽州地处皖南丘陵,山地多,耕地少,农业生产条件差。然而徽商仍然承担着巨大的政治经济风险,并背负着极为沉重的舆论压力。
政治风险而言,自秦汉以来,历代王朝皆奉“重本抑末”为国策。商鞅变法,规定“事末利及怠而贫者,举以为收孥,”(把从事商业或因懒惰不务正业而致贫困的人及其妻子儿女收为奴隶,以此杜绝人力和物力等资源的丧失)商人的社会地位一直很低。明王朝一方面利用徽商为自己服务,另一方面则始终没有放弃对“事末利者”的歧视与压榨。
天启年间,阉党罗织“黄山大狱”,对歙县丰南吴氏盐商家族追索黄山山场银三十万两,赃银六十万两。大盐商吴养春曾向朝廷捐输过白银三十万两,其家有五人获中书衔,因赀产雄豪在此案中遭人诬告,“吴之族党亲邻无不罹其凶毒,”(吴养春的亲朋好友甚至邻居都受牵连被害)吴氏一门,钦犯八人,吴养春父子等五人皆在狱中毙命,而且“延及于淮扬、天津、祥符、德兴、仁、钱等县,”(黄山大狱牵扯的范围达到淮扬、天津等府县)以至激发民变。
就经济风险而言,盐业作为政府税收的主要来源之一,一直是众多势力觊觎的对象。盐商内部始终存在激烈竞争,郑之彦和其父郑景濂就曾遭到同行的攻讦,有时到了你死我活的地步。食盐在明清两代都是由政府垄断经营的,政府关注的首先是盐税国课。明清两代政府的课税一直在增加,总商虽有权势,一旦不能如期完成国课,同样会遭到革退、罚没以至下狱的惩罚。
社会舆论,尤其是营业地的舆论,对徽商相当不利。胡适先生曾说过:“徽州商人既然垄断了食盐的贸易,所以徽州盐商一直是不讨人喜欢的,甚至是一般人憎恶的对象。《儒林外史》对盐商形象的刻画更为负面,有“盐呆子”之称,“他轿里是坐的债精,抬轿的是牛精,跟轿的是屁精,看门的是谎精,家里藏着的是妖精。”
徽商“脱贾入儒”的一个严重后果是,逐步脱离了生产经营活动。徽州盐商脱离商业经营,依赖朝廷盐政体制的保护,最终丧失了在创业初期那样开拓进取、敢冒风险的精神,甚至失去了应变的能力,成为造成自身悲剧结局的重要因素。典型的如程晋芳,沉溺于四书五经,看到宽敞明亮的书桌就开心,摊开群经,两耳不闻窗外事,盐业生意全部托付给家奴,听任其假公济私侵吞钱财,因此即便家财万贯,也如沃雪填海,债台高筑,势不能支。为了躲债,程晋芳逃到西安,求助于陕西巡抚毕沅,当时是酷暑天气,要债的呼啦啦跟在程晋芳身后呼喊鼓噪,在惊惧不已的情形下,他到陕不过一月就病死了。
徽州盐商破产后的境况是十分凄凉的。在扬州,各总商屡遭抄没,当年那些修园造林的盐商大多破产,他们雇佣的园丁向主人报告园林偶有破损之处,而主人已无财力,只能眼看着木头瓦片毁坏跌落,园丁们索性将其变卖,当作主人欠薪多月的补偿。众多的盐商妻女甚至沦落娼门,自从朝廷盐政改革,裁汰冗费,扬州城内外沦为娼者,大约增加三千余家。这些人家的男人们,受祖父余荫,平日里酣歌艳舞,妇女们逸乐嬉笑,惟知妆饰。骄奢淫逸日久,一朝败落,衣食无着,但即不事生产,又吃不了苦,于是与老婆商量,唯有在家接客出卖肉身最为方便,“遂忍心为之”……
在淮安,盐政改革之后,诸商皆败,扬州的河下地区一片凄凉,园林化为丘墟,池沼壅塞,淹没在麦田和菜园子中。寒荒弥漫中,只有那稀疏的柳树和片片芦苇点缀,聊免枯寂而已。歙县岑山渡盐商程世桂兄弟为盐商多年,于河下地区修建“高咏轩”,“极壮丽”,然而两兄弟晚年居然反受盐业之累,境遇困窘。
让我们把目光收回到长龄郑氏,其败落情况则与上述几个家族有异。
明清王朝嬗代,扬州城遭遇清军屠城十日,这便是历史上非常著名的“扬州十日”,接上文,郑之彦所骄傲的次子郑元勋于崇祯十六年(公元1643年)中举,次年三月,李自成攻入北京城,崇祯皇帝吊死煤山,明朝灭亡,接着李自成兵败一片石,清军大举入关南下,于1645年,兵锋直抵扬州城。
郑元勋在1645年事变中的角色,早在六年以前围绕该城发生的一系列乱象中就拉开了序幕。1639年,后来以明朝遗民而知名的袁继咸(公元1598—1646年)被任命为扬州副使(督理扬州军务的副帅),这可能是出于其朋友吴甡(公元1589—1644年以后)的推荐,后者是扬州兴化县人,时任兵部左侍郎(国防部第一副部长)。
据说京官杨显名当时正掌控着两淮盐政,“御使、转运使以下,跪拜趋谒”(两淮巡盐御史及其下属转运盐使都要下跪拜见)。当袁继咸未能显示同样的顺从姿态时,杨显名就弹劾他并使其去职。这引发了当地人的骚动,他们迫使城门关闭,以阻止袁继咸的被逐。十日之内该城所有交通均陷于停顿。郑元勋及其弟弟郑侠如“二人独往,(向袁继咸)侃侃言地方事,于利弊罔不中,遂出劝城中人启门”(跟袁继咸聊治理地方的利弊得失,句句都说在了点子上,于是成功劝服百姓打卡城门),这时僵局才被打破。这则轶事显示,郑氏兄弟在地方危机中扮演了由来已久的绅士领袖的角色。
郑家的好运在1643年达到了顶峰,当时郑元勋及其侄子郑为虹双双获得了令人羡慕的进士资格,无可争议地确立了扬州郑氏家族的资望。
崇祯皇帝之死和北京陷落的消息在扬州引起了一阵恐慌。当郑元勋听到这个消息时,披麻戴孝到庙里为崇祯帝嚎啕大哭,扬州城里的居民听说清军南下,纷纷携妻带子弃城逃走。郑元勋散尽家财招募勇士组成民团,激励他们要忠于朝廷,人心稍定。
正如标准的故事中所讲述的那样,扬州面临的紧迫问题不是土匪,而是依附于南明的军队,他们相互争夺对扬州及其财富的支配权。当南明小朝廷的军阀高杰在1644年夏包围该城之时,郑元勋的最后时刻到了。
据扬州府志记载,时地方官员和绅士意见不合。负责城防的副使陕西人马鸣鵦嫉妒推官(正七品,相当于扬州中级人民法院院长,还兼有审计局长的职能)汤来贺。
郑元勋与汤来贺关系很好,因为汤的父亲与郑元勋是同年进士。由于这个原因,马鸣鵦便与郑元勋作对,宣称应守住该城,不应与高杰妥协。
随后郑元勋自己的民团捕获了许多正聚在外边烤火的高杰所部士兵,并将他们钉在城墙上。高杰大怒,于是将当地的一个村庄夷为废墟。但高杰欠着郑元勋一个人情。当他还在山东巡抚王永吉手下当参将时,因为触犯了刑律,被王永吉处以死罪。王永吉是扬州府高邮州人,与郑元勋同时中举。可能是为了江淮地区的军事防卫起见,郑元勋成功地运用这层关系免除了高杰的罪刑。出于这个原因,高杰封锁扬州后郑元勋有信心去接近他。
包围圈后移,扬州城北边的城门就可以打开,以便运入粮食和燃料。高杰在郑元勋的要求下让军队后撤,承诺惩治部下杨成,并送给郑元勋几百道允许商人进出该城的特别通行证。郑元勋根据需要来分发这些通行证,但很快就发完了,使后到的人感到失望和怨恨。谣言于是开始流传:“为伪言曰:‘高杰以免死牌与郑某,非(郑元勋)亲昵与贿不得,有死尔。’语一夕遍。” (扬州城里谣言说:“高杰将一批免死牌送给郑元勋,如果不是郑的亲朋好友或者不使银子买都得不到这个牌子,只有一死”,谣言一晚上传遍整个扬州城。)
那天晚上,马鸣鵦以矢石向高杰所部发动了一阵攻势。高杰被激怒了,大喊着再次迫近该城,仿佛就要展开攻击。在这个节骨眼上,郑元勋派人去高邮请王永吉来调解。王永吉能够抚慰高杰,当地绅士随后出去见他。但与此同时,一些士兵抢劫了扬州东边的市镇仙女庙。半夜时分,城里一片混乱。针对郑元勋的谣言蜂起。街上流传的谣言说,某个姓郑的人是匪党,高杰承诺的惩治“杨成”,不是要惩罚他自己的部下,而是要惩罚“扬城”。一群武装起来的暴徒包围了郑元勋并向他发起攻击,郑元勋和仆人殷起双双毙命。
郑元勋死后,其家族另有成员入仕清朝,本以为可以再续家族辉煌,谁知,在乾隆时期遇到了另一场大灾难――文字狱。郑元勋《媚幽阁文娱》一书,专收晚明诗文,站在明朝立场上议论明清战争在所不免,乾隆时期被军机处列入“奏准全毁书目”,多次遭到查禁。郑氏家族交往对象中,钱谦益为乾隆所痛恨,沈德潜身后亦遭削官夺谥,郑元勋之弟郑侠如家族著述中提到钱、沈二人之处颇多,随着文网密布,终未幸免。乾隆五十三年(公元1788年)五月,两江总督书麟以“有违碍、谬妄、感愤语句”,“有钱谦益、沈德潜序文”等罪名,将郑侠如、郑熙绩、郑玉珩、郑庆祜的著述尽行列为禁书,对这个“入儒”已久的家族不啻是一场飞来横祸。遭此一劫后,这个家族再也没有恢复过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