讯 记者韩彦 倪豪梅委员在对从事餐饮业的农民工情况进行调研时发现,“大多数地区从事餐饮业的农民工基本上没有被纳入社会保证体系,目前餐饮业农民工参保率不到20%,基本游离于城市社会保障网之外。”
这导致的直接后果是,农民的基本权益得不到有效的保障。他们在遇到工伤、大病或需要养老时,往往得不到社会的有效救济,增加了自身的经济负担。
倪豪梅委员认为农民工参加社会保险比率低主要原因在于:一是现行的社会保障制度是以城镇职工为对象设计的,并没有将农民工考虑进来;二是农民工的流动性强,往往缴费后却享受不到保障,因而参保不积极;三是企业经营者不愿意为农民工伤保险;四是政府监管的缺失。
因此,倪豪梅委员建议,“国家尽快出台《社会保险法》,明确城镇用人单位(雇主)为农民工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的责任和农民工应享有的基本社会保障权利,为改进和完善农民工的社会保障提供明确的法律规定。”